第三十章 少女之心
男人的浪漫病一旦发作起来,那就跟女人发作了相思病一样,非得作天作地恨不得作死了事。
段迦仁有一处想一出,当真发了愿心去为许尽欢寻找一颗配得上她的钻石。
因为钱包格外丰厚,所以他挑剔的宛如一个矫情的深度公主病患者,对着电话彼端的珠宝猎头师指点江山。
钱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感觉!什么是感觉?那就是“一见钟情”。他不是以购买珠宝的心态在挑选这颗钻石,而是以挑选女朋友的心态。
如果不能让他动心动情,那他宁愿不要!再美再好也不要!
然而要让他能动心动情的,也必须是足够美,足够好。否则,那不是糊弄他么。
他荷包丰厚,愿意大出血,当然要拿高档货来给他挑选。
可是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珠宝师很想抓着他的领子问一问——先生您到底好哪口?咋们能不能只谈品质,不谈感觉?
可惜主顾是个得了浪漫病的深度公主病,脑子里除了浪漫一无所有。幸亏荷包里还有钱,所以珠宝师看在钱的份上愿意捏着鼻子继续伺候。
最终,珠宝师抓住了他一百句废话里唯一不那么废话的一句重点,这颗钻石他要送给一位美丽的少女。
谢天谢地,得知最终收货人是一位美少女,珠宝师长吁一口大气。
这就容易多了!
半个月之后,段迦仁就收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一本精美图册。里面收录了珠宝师精心挑选的七款美钻。
这七颗美钻不仅品质一流,而且形态各异,连颜色也各有不同。
从形状上来说,有枕形,方形,圆形,梨形,水滴形,纺锤形和心形。从颜色上来说,有白色,蓝色,香槟色,粉色,绿色,紫色,黄色,甚至还有一颗极为罕见的血钻。
这五花八门,五彩缤纷,简直闪瞎美国华侨的狗眼。
他请人帮忙挑选一颗配得上许尽欢的钻石,为何这位专业人士给了他一本“彩虹指南”?
这赤橙青蓝黄绿紫,七色齐全,可不就是彩虹么!
虽然狗眼被闪瞎,但平心而论,专业人士的眼光还是有保证的。这七颗美钻无论哪一颗,单独拿出来都能令人目眩神迷。就算是最挑剔的女人也无法抵挡它们绚烂夺目的诱惑。只是没想到凑在一起会这么雷人!
可见钻石和美人一样,适合单独欣赏!
他挑花了眼,最终还是在珠宝师的建议下,选了不那么雷人的一颗极品粉钻。这颗重达三点二克拉的粉钻是完美的樱粉色,内部纯净无暇,又被切割成了精巧的心形,绝对少女度爆表。而且适用范围很广,可以做成戒指,吊坠,胸针,堪称百搭!
尤其是做成戒指,周围镶上一圈高品质的白钻,越发衬托的少女心粉嫩无瑕,纯洁无比。
试问,哪一位少女能抵挡这样的诱惑?
被说的怦然心动,美国华侨于是头脑一热,当真买下这颗钻石并决定镶嵌成一枚华丽丽的钻戒。并为此付出了将近十万美金的高昂代价,包括石头和镶嵌以及代理的费用。
镶嵌的工期长达一个月,因为是私人订制,这么昂贵的钻石当然要请最好的工匠镶嵌。而最好的工匠从来不缺活干,段先生虽然有钱,但他只是华尔街新贵之一,还是不起眼的那一类。虽有钱,但无势。所以只能乖乖排队等着!
这多少有点刺激到我们年轻但雄心勃勃的段先生,让他感受到资本市场的无情,以及男儿志在四方,征服天下的雄心壮志。
只可惜雄心壮志燃烧不到五分钟,一回头看到如花美眷,他的满腔壮志就化为落花流水。
眼下,他是真提不起半点心思去赚钱打拼,只想黏在美少女的屁股后面,做一条忠实的猎犬。
她指东,他绝不往西。她不必伸手指挥,他就自己巴巴的为她捕猎奉献。
只求她愿意低头看他一眼,最好再伸手摸摸他的脑袋,给点奖励给点糖,他就千恩万谢,感激涕零。
沉迷美色的时光总是快乐而短暂,就连等待也变得甜蜜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飞逝而过,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在不知不觉之间,轻薄的夏衫换成了长裤长袖。
在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午后,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段迦仁把精心准备了一个半月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奉献到了许尽欢的面前。
当时他确实有一种冲动,想要单膝跪在她的脚边,举着这枚戒指向她求婚。然而理智最终战胜了冲动,并不是他害怕婚姻,而是害怕被拒绝。
那就,太惨了!偏偏,这个几率相当高。不,几乎是绝对的。
一颗钻石就想要困住他的神明?天下哪有这么简单的事!
他虽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还不至于昏头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宁愿这只是一个礼物。虽然昂贵,但唯有如此才能表达他的真心。
光是看到那个小巧精美的盒子,许尽欢就知道盒子里的礼物一定价值非凡。但打开之后,真正看到那枚戒指,她还是不大不小的诧异了一下。
世界一流的美钻,一流的镶嵌和设计,以及一流的眼光,着实在第一眼就煞到了这位千年美少女。
全天下的女人都喜欢亮晶晶的石头,她自然也不会例外。
不过让她感到为难的并不是这枚戒指的价值,而是这是一枚钻戒!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她问道。
万万没想到,说出求婚二字的竟然是她。
段迦仁连忙摇头。
“不不!这只是一件礼物!”
“礼物?”不年不节,他为什么要送她礼物?然后,古语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想干嘛?
握着手里这个精美的小盒子,她眯起眼,目光变得审视。
没想到这份礼物还会招来对方的质疑,段迦仁很是怀疑自己是否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他扪心自问,问心无愧。一片坦荡,可昭日月!
所以抬起头,鼓起勇气注视着对方的双眼,深情的告白。
“这只是一件礼物!我想要送你礼物,想要让你开心,仅仅如此而已!”
活了千年,许尽欢还有什么不懂。立刻明白,这个男人已经被她迷住了,色令智昏。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迷住之后,千方百计送她礼物,讨她欢心,让她开心,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只是有些男人送的礼物太过于匪夷所思,譬如送烽火给美人看的那位,最终导致结果不那么美好。
但段迦仁送的这个礼物,并不会引起那样糟糕的后果,她倒是一点也不担心。
对他这个人,她也毫不担心。他一没有滔天的权势,二没有无边的法力,三没有无尽的诡计,至多就是一个有钱人而已。
所以,面对他这种一厢情愿的爱意和奉献,她只是咧嘴一笑,笑而纳之。
“谢谢!我很喜欢!”
说着,就把这戒指从盒子里取出,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戒指是按照欧洲尺码定做的,虽然段迦仁已经提前选了一个超小码,但万万没想到还是大了。
原定戴在中指上的指环最终被戴在了食指上。
她的手指莹白如玉,粉红色的钻石熠熠生辉,相映成趣。
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落在她的脸上,饱含笑意的眼眸辉映这阳光,比钻石更耀眼。
能让她满意,让她欢喜,他觉得这钱花的太值了。要不,再定一颗吧!
察觉到许尽欢并不排斥他的“金钱攻击”之后,段迦仁感觉自己像是受到了无形的鼓励,变本加厉的开始讨好她。
这多少对许尽欢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困扰。他又不是她的爱人情人,她也不乐意天天对着他。
虽然他有十八般武艺,能变着法的为她展示各种新鲜礼物,新奇玩意。可是,有时候她也想安安静静一个人待着。
幸而他在国内还是有正事的,制药厂的地已经批下来,奠基典礼他作为出资方肯定是要出席的。不管国内的事要找他,国外的事也要找他。
荷兰的孚德公司要找他,纽约的证券交易所要找他,甚至在台湾的解先生也打来了电话。以及,他那一点也不想承认的老爹也打电话过来问,圣诞节回不回去。
他回不回去,关这老头屁事?难道在母亲死了之后,他还指望怨恨他的儿子会心甘情愿回家跟他表演一出圣诞节的父慈子孝吗?
想要父慈子孝,不是已经有另一个替代品了么!
他现在可是自由之身!
但无数的人和事都冒出来,无情的阻碍了他和许尽欢的二人世界。
他突然好想退休!去养老!这样就有大把的时间去纠缠她!
不过好在礼物的账单很快让他清醒过来!他虽然有一点资本,但这点资本还不够让他带着他的神明浪遍全世界。
他的神明值得更多更好的东西,而为了能向她奉献这些美好的礼物,他需要更多的钱!
信仰对于人真的很重要!看,以前他赚钱赚的浑浑噩噩,糊里糊涂。现在有了信仰,就有了目标,有了方向,再也不是盲目的赚钱了。
可是如果他出去赚钱,那就势必要离开中国。
他不想和她分开!也许,他可以把她一并带走!
带着许尽欢回美国!这个念头一出,他就血脉偾张,激动不已。
为什么不呢!世界如此之大,她如此年轻,可不就得出去走走看看。
美国多好啊!多少内地中国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过去,难道她就不想吗?
许大仙表示不想!一点也不想!
她在国内生活的好好的!吃穿住行都很习惯!为什么要抛家弃国去大洋彼岸的另一个世界?或许美国在其他人眼里是天堂,但在她眼里,跟国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至少在习惯上,还不如国内。
她的无欲无求让他无比沮丧!为什么她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年纪,心态却像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只有老人才恋家,不愿意出远门,不愿意接受任何改变。但她明明是喜欢接受新鲜事物的呀!
总之,很沮丧!
但事情很快有了转机!瞌睡有人递枕头,许渊带着大洋彼岸的消息而来。
原来,许尽欢的母亲在美国思念孩子,想要邀请她过去一起过圣诞节。
“妈妈要我去美国过节?”许大仙表示,这是她哪儿冒出来的妈妈?
对于她的质问,许渊也觉得很尴尬。
当初许家做的这事,事后想想确实很不地道。
他的大哥毫无疑问是非常爱妻子的,但对妻子带来的这个小拖油瓶,就感觉麻麻的了。要不然也不会在许尽欢成长过程中,他这个小叔反而占据了更多的位置。实在是因为,本该承担父亲责任的大哥,对这个便宜孩子采取了一种漠视的态度。
小孩子是很敏感的,虽然生活在许家她不愁吃穿,但母亲被所谓的爸爸给占据了,她便缺了爱。好在还有小叔,小叔既当爹又当妈,心甘情愿的拉扯大了可爱的小侄女。
结果这份爱,最终害了他的小天使。
许尽欢出事之后,她的母亲因此患了抑郁症,情况变得很糟糕。所以许家大哥当机立断,带着妻子移民去了美国,让妻子接受最好的治疗,同时也远离罪魁祸首。
大嫂的病情在美国得到了控制,情况越来越好。但许尽欢的死活,显然大哥是一点也不关心。
他不关心不代表孩子的母亲也毫不关心,恢复了理智之后,大嫂想要和欢欢团聚。
但欢欢的情况一直不好,所以美国那边一直瞒着大嫂,欢欢情况良好,很快就能出院。
这一等,就是半年。如今是真的瞒不下去了,所以许家大哥松了口,愿意接欢欢去美国治疗。反正不过是从国内的疗养院转到国外的疗养院罢了,国外针对这类精神疾病,治疗手段更多,药也更多。只要许尽欢能被控制住,他也就勉为其难接受她的存在。
即便是自己的亲哥哥,许渊也不得不承认,大哥是个很自私的人。
然而恭喜大哥,他不必再为欢欢烦恼了。欢欢已经死了!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健康的,理智的,清醒的欢欢。
因为他也是害死欢欢的凶手之一。
想到这一点,许渊就觉得心如刀绞。但这几天他总是自虐的向到这一点,因为如果不这样自虐,他就无法感觉自己还活着。
当然更大的自虐就是带着大洋彼岸的消息来跟现在的欢欢交涉。
“你可以不答应!我并不会介意!”他说。
那些曾经放弃了欢欢的人,此刻也不赔再得到欢欢。即便是毫不知情的大嫂,也在必须接受惩罚的行列之中。因为只有让大嫂痛苦,才能让他那个自私的大哥痛苦。
许尽欢当然是不想去。一个人自由自在多好,多一对便宜爹妈,那多拘束。
不过从许渊的言辞之间,在联想到原身的经历,她多少也能明白许家这种不可言说的家风。
似乎并不是和睦美满的家庭,也没有多少儿女亲情的样子。
对于那个脆弱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她是不怀疑的。但那位母亲显然脆弱到连自己都无法保护,也就不奇怪她的女儿如此倒霉了。
依附于男人的菟丝花或许也能开出娇艳的花朵,但往往得不到真正的幸福!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
“欢欢!你应该去的。这是一个好机会啊!”光是观察她的表情,段迦仁就能确认她想要说出口的是拒绝。
那怎么行!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绝对不能让她拒绝!
许尽欢看了他一眼。
“那是你的妈妈呀!你不想见到自己的妈妈吗?”他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不想!
她不想,他想啊!
他想,管她屁事!
“妈妈住在哪儿?”跟她说不通,段迦仁一扭头,决定跟许渊说。
妈妈?许渊皱起眉。
“大哥和大嫂就住在纽约。”
“太好了!我也在纽约,圣诞节我们可以一起过!对了,你难道不想见见小康吗?他一定想见你!”这种时刻,连便宜弟弟也被他拉出来当筹码。
“小康?徐小康?”
“对啊!你看,小康一个人在美国都过得好好的。他这么小都不害怕,你为什么要害怕呢?去嘛!你一定没过过圣诞节吧?可好玩了!我们一起烤火鸡。邀请你家人一起参加圣诞晚宴,怎么样?有许多许多好吃的,好玩的!”
当她小孩子哄么?给点吃的玩的就能骗走?
许尽欢眯了眯眼。
“你看!这是缘分啊!我刚邀请你去美国玩,结果你的家人也发出了邀请。这说明什么?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为了把她拐去美国,他连老天爷都扯出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天意二字,让许尽欢沉思不语
难道是原身的因缘还没有了结的缘故?所以才会有这一出?
如果是这样,那她确实不能和天意抗衡。这也是千年的教训,血的教训!
长叹一声,她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
“那好吧!不过,过完圣诞节我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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