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夜半追
“什么?”我一愣,看着他手里的盒子。
“之前参加了一个婚礼,伴手礼有这个,我自己没用,就借花献佛了。”
我狐疑的打开,就看到盒子上的花体字jomalone,一打开一股浅淡的花香扑面而来。
“好闻,你不会去参加ah的世纪婚礼了吧。”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想到最近网络和电视都被ah的婚礼刷屏了,这伴手礼也是被高调曝光了,想不到金世泽竟然也去了。
“你竟然也看八卦。”金世泽微微一笑,瞬间柔光万丈。
“主要是婚礼太盛大了,话说baby真人怎么样,我因为跑男还是很喜欢她的。”我眨巴着眼睛看他。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总觉得娱乐八卦跟你一个学道术的有些不搭。”
“你也知道啊,那你一个娱乐明星还是韩范主流,吵着闹着要学道术,你觉得你和谐吗?”我嗤之以鼻。
金世泽想了想,点了点头:“果然违和,我们还真是彼此彼此。”
“知道就好。”我哈哈一笑,聊了两句,心情也好了,就回医院等柳回堂了。
柳回堂十一点半才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医院,估计也是刚赶上地铁最后一趟。
“干嘛不打车啊?”我拿纸擦了擦他一脑门的汗。
“小孩容易被骗,要给我绕路,误了时辰就完了。”柳回堂说着:“我要的东西呢?”
我连忙拿了出来给他,他从校服裤兜里摸出五个古钱币扔进了大红包里,又把我今天买的东西,都倒了进去。
“封利是?”我皱眉。
金世泽的声音却响了起来:“五帝钱?”
我想到刚才的那些古钱币,顿时明白了,柳回堂是做了个护身符给金启明啊。
五帝钱指的是清朝时代,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等五个皇帝流通的钱币。因为这五个朝代帝运昌隆,百姓安居乐业,钱币流通广泛,经过万千人的手,也称作万人钱。
万人钱聚集了大量的阳气,又有帝气相辅,有驱邪化煞的作用。再加上这些辅料封在利是里,相当于一个威力不小的护身符了。
因为金启明如今的气运太低了,一旦出事,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他,所以柳回堂做这个大威力的利是护他。
金世泽一开口,柳回堂这才发现了一直站在后面的他,疑问的看着我。
“他是金启明的表弟金世泽,对这方面一直很有兴趣,还想拜我爷爷为师呢,所以……”所以就留在这里了。
柳回堂让金启明把利是贴身揣着,这才仔细的看着金世泽,随即皱眉:“你快点走。有你这个亲戚在场,一会移除塔尔巴之眼的时候,那股戾气少不了要换个人依附,你和他有血缘关系,到时候跑到你的身上就麻烦了。”
金世泽听到这里,一张帅脸顿时有些惨白。我拍了怕他的肩膀:“撤吧。”
金世泽脸色难看,但是还是点了点头。我就是欣赏他这一点,就算是爱好也不盲目,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金世泽一走,柳回堂就彻底放下了心,看着金启明从包里拿出一个针管。
“你上学还带针管?”我顿时瞪大了眼睛。
“晚上开会的时候从组织里拿的。”说着又掏出一个药瓶用针管吸了里面透明的液体,我看着细长的金属针头有些气鸡皮疙瘩。
“小师傅啊,你这是要打什么针啊?”金启明估计也毛了,瑟瑟的看着柳回堂。
“局部麻醉。”柳回堂说着,就没有任何征兆的一下子将针管插进了塔尔巴之眼的眼瞳处。
“啊!”金启明发出一声惨叫,吓得我都蹦起来了。
柳回堂看白痴一样看着我们,果然金启明叫了一声之后,茫然的看着我:“没有感觉,额,小师傅手艺真好,这一针扎下去,啥感觉都没有。”金启明尴尬的圆着场。
但是他话音刚落,我就看到他手臂上塔尔巴之眼的周围,密密麻麻的全部变成了灰色,那灰色的皮肤就像龟裂的土地一般,从那些扩大了的裂缝中冒出层层的灰色气体。
“这看着怎么跟着火冒的烟一样啊。”金启明抽了抽眉角,看着自己的胳膊跟烟囱一样开始冒烟。
柳回堂没搭理他只是看着我:“我现在是逼出里面的鬼气,等一下要用咒术逼出他的印记,最后剜掉他这一片的肉才能算是彻底的去除。”
“但是这个飘散的鬼气其实算是一个警报,那个黑衣阿赞知道有人在破他的术,很可能会立即赶来。所以你一会儿注意了,要是来了,你必须把他引开,不然做到一半被打断,金启明很容易被这鬼气伤口感染。”
我听了连连点头,金启明听说那个黑衣阿赞可能会来,心都骇破了,急忙问柳回堂他要做什么。
柳回堂看着他手上的烟:“你抱紧了利是不要动就行了。”
说着,他朝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点头,就见他嘴中念念有词,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包绿色的粉末。
那个粉末一打开,就冒出一股恶臭,金启明干呕了两声,被柳回堂小眼睛一瞪,连忙憋了回去。
看着他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被一个看起来十岁的小孩子瞪回去,莫名的喜感。
然而我还没笑出声,忽然觉的周围的空气一下子冷了,我连忙看向柳回堂,见他正专心致志的把那些粉末洒在那一片灰色干裂的皮肤上,那一直冒着的灰烟一下子就像被风吹散了一样。
柳回堂看着灰烟消散,伸出小手覆盖在那些绿色的粉末上,一手又从包里掏出一把干枯的艾草。这艾草就跟我们端午节挂在门口上面,风干了的一样一样的。
柳回堂拿出艾草,这才小心翼翼的放开压着绿色粉末的手,只见那些绿色粉末明明没有见水,却跟被水泡了一样,湿哒哒的像粘稠的绿茶粉,全朝着塔尔巴之眼汇聚过去。
我心里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就在这时,忽然一阵大风哗哗的刮了起来,我连忙抬头,可周围门窗紧闭,哪里有风能吹进来的地方。
我下意识的从包里掏出了桃木剑,天眼大开,就见一股阴风正在病房里,像一个困兽一般,呼啸着冲向金启明。但是金启明怀中的利是包发出耀眼的金光,那股阴凤又转头吹向那些正在凝聚的绿色粉末。
我心道不好,连忙掐诀,诀印一闪,那阴风瞬间消失了。
但是我还来不及转头,就见窗户外一双白内障一样雾蒙蒙的眼睛,正一动不动的盯着我。
尼玛,突然在外面一片漆黑下看到这双眼睛,吓得我桃木剑都差点掉了。
我连忙握紧剑,看向那人,这难道就是那个黑衣阿赞?
就在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看到了我,嘴角裂出一个诡异的角度,我才发现他的嘴里满口黄灿灿的金牙。知道泰国人喜欢金子,但是把牙全换成金子的,还是第一次看到。
就在我吐槽的时候,那个人动了动手指头,那被打散的阴风又扑了过来,我连忙掐诀,阴风倏然消散,但是刚一消失,窗外的人又一抬手,阴风再起。
我知道擒贼擒王,这么跟他耗不是办法,又怕他突然使出别的手段就麻烦了,一手掐诀击出,一边冲向窗户边。
那黑衣阿赞见我扑过来,连忙转身就跑。
这里是高级病房,在一楼,外面都是碧绿的草坪,还特别时髦的弄的是落地窗。我一开窗户,就顺利的追了上去。
这里显然是新建的,草坪很大,树却都是细杆子没长大,那黑衣阿赞的身影无处隐藏,只能拼命的往前医院外面跑。
我只能看到他瘦骨嶙峋的身上缠了一件在泰国经常见的那种僧袍,只不过那僧袍的颜色不是红,不是黄,而是黑的,借着月光,能看到他的皮肤也像是整日暴晒一般,黑黄黑黄的,而他脚上没有穿鞋,一双脚奇大,真正的撒丫子狂奔。
我追的气喘吁吁,却发现他已经跑出了医院,我心道不好,这黑乎乎的晚上,他跑出去,随便找个房子或者巷子躲起来,我上哪里找去,不由加快了脚步。
但是到底是慢了一步,等我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他的身形一闪,就跑到了一条黑漆漆的巷子里。
我连忙追了进去,就见巷子也不是全黑,最起码尽头还挂着一盏气死风的路灯,发出微弱的光芒。
可是这半死不活的灯光照着,还不如一片全黑呢,因为它这么一照,有了对比,黑的地方就跟黑了,跟汽车大晚上开了大灯一样,让我眼睛不能适应,只觉得没光的地方更加可怕。
我一进巷子,忽然一个过堂风刮来,吹得我晕乎乎的,再睁眼就完全看不见黑衣阿赞了。但是一股阴冷的感觉却不断的袭来,我握了握手中的桃木剑,可以肯定黑衣阿赞肯定在这巷子里。
“有本事出来说话,藏头藏尾的算什么本事。”我大声说话。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一个人走夜路,要么大声唱歌,要么大声说话,心里的恐惧就会减少很多。其实大声说话和唱歌都是在增加自己的阳气,阳气盛了,小鬼一类的东西就不敢靠近。
我大声说着,一方面想激黑衣阿赞出来,一方面也是给自己壮胆子。
但是半亮半不亮的巷子里依旧一片沉寂,只有我的声音带着浅淡的回响,我顿时有些毛,下意识的瞅了一眼:“卧槽,又是十二点!”
看着屏幕莹莹的光芒,更加渗人,我一拍脑门,连忙打开了手电功能。怎么就忘了,自带手电,从此不怕黑,黑不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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