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风起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此时的草原便是这般风景。虽说几日前下过一场雪,但雪化之后气温又略有回升,倒不像往年般早早进入寒冬。骑在马上,秋风飒爽,透着一股凉意。远处碧空如洗,正是秋高气爽让人心境开阔,舒畅神怡。
李流光一开始还有些“陪玩”的心态,但骑着马溜了两圈整个人便投入进来。从晋阳到仆骨,算上前世,他见过的骏马不少,却没有一匹能比得上火焰。骑在马上简直有腾雾凌空,踏炎追风的感觉。如果不是载着两人,李流光觉得火焰应该还能再快一些。他对比过去骑马的体验,简直像是q|q同顶级跑车的区别。
说来李流光也奇怪,他来到草原多日,居然多数都是宅在毡帐,除非必要很少出来骑马。他回忆着这段时间的生活,哂然地给自个打上了宅属性的标签。不过若是细究,宅是一部分,更大一部分是有比骑马更吸引他的事物。如现在的霍林河,便像一个大型的策略建设游戏,而工坊算得上是其中的经营分支。无论是石炭、水泥、玻璃还是镜子,在带给他舒适生活的同时,还有某种难言的满足感,比起过去的“遛鸟斗狗”似乎更吸引他的心神。
这样想着,李流光不由轻笑起来。他心情好,沈倾墨很快便感知到了。“七郎。”沈倾墨低头叫着,单手将斗篷撑开,整个把李流光拢到了怀里。迎面而来的风被挡在了斗篷外,李流光既好笑,又熨帖。他自觉年长,觉得应该照顾沈倾墨,但偏偏沈倾墨明明时常在他面前撒娇,却又处处表现出强势照顾他的样子。让他失笑之余心中又似有暖流汩汩而出。
他下意识放松身体,不知不觉半靠在沈倾墨的怀中。前面是挡风的斗篷,背后是沈倾墨沉稳的胸膛,李流光听着对方坚定有力的心跳,只觉这处小小的空间让他十分心安。
自沈倾墨表白,两人的关系便似与以往不同。虽李流光嘴上不愿意承认,然实际却一再妥协。他心中存着忧虑,并不觉得他同沈倾墨合适,不过对上沈倾墨各种撒娇无赖,又总是忍不住心软。事实上,他自己心中清楚,他已习惯了沈倾墨在身旁的日子。从晋阳一路到霍林河,他们从未分开过。便是这几日他搬出毡帐,沈倾墨也总有办法留宿在他身边,和之前并没什么两样。他忍不住心中苦笑,这也算是自欺欺人吧。
念头闪过,他抬头看了沈倾墨一眼,恰对上沈倾墨看来的目光。遽然间李流光便心跳加速,似有暧昧的情愫在两人之间流淌。他装着若无其事移开视线,嘴角却无意识翘了起来。
“七郎。”
沈倾墨舒展着眉眼,低声地叫着。他很喜欢这样叫李流光。在安北,“七郎”这个称呼是他的专属,让他觉得他同旁人是不一样的。
“什么?”李流光收敛心绪问。
沈倾墨低头同他亲密依偎,一双眸子熠熠生辉,含笑道:“绕过前面那座矮丘,便是火焰所在马群活动的路线,要追上去看看吗?”
李流光有些心动,但抬头看了眼日头,金乌西坠,天色已渐晚,便摇摇头。“算了,离得有些远,以后有时间再看吧。”这里虽然还是霍林河的范围,但毕竟靠近回鹘一边。自夜护死在他手上,他就一直防着回鹘人出现。白日还好,晚上深入草原却是有些危险。
沈倾墨挑眉,很快便猜到了他的顾虑,也就不再说什么。两人在周围绕着圈子,火焰不满地冲着远方嘶鸣,几次想要越过沈倾墨划定的范围,都被沈倾墨制止了。它愤怒地停住脚步,喷着鼻响在原地徘徊,居然罢工怎么也不走了。
“……”
李流光失笑不已。他身边养着宠物不少,无论是惊风还是阿大、阿二几个,都是一个赛一个听话,还是头一次遇到火焰这么脾气大的。他干脆拉着沈倾墨跳下马,放开火焰由着它自个跑一圈。
“这附近有个狍子窝,我们去看看。”沈倾墨提议。
“好!”
两人心情不错,一直跟着他们的护卫散落四周,很快似惊动了什么人。远远地有人打马离去,李流光下意识看过去,只以为是附近的牧民或是霍林河的人,并未放在心上。
……
随着暮色沉沉,石炭矿一天的挖掘结束,整个霍林河很快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呼朋引伴的声音,坊市的灯光依次点亮,各色彩灯悬挂,人群攘攘,竟是在这里形成一个小型的夜市。
其中的一处摊位上,几名略带彪悍之气的男人胡乱地翻弄着摆在面前的兽皮,看着不像是做生意的模样,反倒透着一股心不在焉。偶有顾客询问,几人也是爱搭不理。直到远处有人气喘吁吁跑来,这几名男子才打起精神,豁然起身齐齐看了过去。
“怎样,有没有见到小郎君?”其中一名男子急切地开口问。
来人喘着说不出话,先摇摇头,待缓过来才低声道:“只远远看了几眼,小郎君身边都是沈倾墨的人,不好靠近。”
“其他呢?”另有一人飞快问,“小郎君是被胁迫吗?”
来人略微斟酌,似有不解道:“小郎君并不像是被胁迫,看着同沈倾墨关系颇为亲近。沈倾墨的人也很尊敬小郎君,更多倒像是在保护小郎君。”
“怎么会这样?”
几人互相看了眼,俱都露出了茫然的眼神。其中一人试探道:“要不咱们直接去工坊求见小郎君,看看小郎君怎么说?”这个提议立刻便被否决,之前第一个说话的男人摇头,说:“咱们和小郎君才见过几面,找上门小郎君未必记得咱们,还是等等霍老大过来再说。”
几人身份特殊,并非是出自国公府的黑骑卫,而是当初跟着李流光突围的代州守军。后来他们同李流光在代州城外失散,又无处可去,干脆便跟着霍节,从幽州杀了几个来回。霍节全部心思都放在寻找李流光身上,跟着他的人潜移默化下也将寻到李流光当做了唯一的事。
幸存的代州守军数量不少,在确认李流光没有被回鹘人俘虏后,便同霍节潜入草原偷偷寻找着他的踪迹。可草原茫茫,想要寻到一个人并非易事。若非前些天他们中的一人在云中城失踪,他们也不会阴差阳错自云中城追到霍林河,又无意发现了李流光的消息。
说道这里,几人俱是苦笑。事实上,他们其实一直都听着李流光的消息,不过是并未将草原传颂的小仙君同李流光联系到一起。倒不是他们不相信李流光的能力,而是想着李流光毕竟是大唐的男爵,落在“反贼”郭凤虏的地盘上,多半要隐姓埋名低调度日,不像是能闯出诺大名声的人。直到他们来到霍林河,意外发现这里部分人供奉的小仙君,惊觉小仙君的面容同他们要寻找的小郎君颇有几分相似,才意识到原来李流光就在这里,根本是他们自个蒙了眼,白费一番功夫。
待得今日最终确定小仙君便是李流光,几人松了口气之余,又想到另一个问题。既是沈倾墨一直跟李流光在一起,为何几次误导他们,让他们走上了歧路?而且几人更是怀疑,失踪的兄弟也在沈倾墨手上。这样一来怎么看沈倾墨都像是同小郎君不对付,可两人处处连在一起,又是怎么一回事?若小郎君不是被胁迫,那沈倾墨又意欲为何?
几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沈倾墨的意图,好在他们已派人去寻霍节,等到霍老大来了,见了小郎君一切便都明白了。说到底,这些人毕竟是军中莽汉,寻人打探消息拿手,思索背后这些弯弯绕绕便一个个头大起来。他们又没有底气直接找上李流光,干脆一推三四五,一股脑全丢给了未曾到来的霍节。
“先稳住这几天,不要打草惊蛇,免得沈倾墨的人发现。”
几人商议过后,还是将沈倾墨当做了假想敌。固然沈倾墨同他们一起杀出代州城,有几分同袍情谊,但被沈倾墨的人几次误导之后,泥人也要冒出三分火气。
他们自觉隐蔽,却不知所有的行为都被另一人看在眼里。
“一直守在工坊门口?跟着五郎出了门?”
听了探子回报的消息,于怀恩放下手中的玻璃碎片,若有所思半晌,轻声问:“你觉得他们的目标是平安县男还是五郎?”
有年轻的侍从侍立在他身后,轻声道:“卑下觉得对方是冲平安县男去的。”
“平安县男……”于怀恩似有感叹,并未再说这件事,而是轻轻摊开手掌,将之前的玻璃碎片放于手中,透过碎片清晰地看到了手掌的纹路。他微微出神,想到什么说:“听说平安县男将此种玻璃镶嵌于屋顶,似要搭建温室,在冬日种植菜蔬。你觉得温室是否可成?”
侍从沉默片刻,低声道:“据说平安县男出自圣域,身怀种种仙家手段,搭建温室应该可成。”
“圣域?”于怀恩轻笑着摇摇头,并未解释说他看得出,李流光同圣域多半没什么关系。不过他话题一转,“五郎倒是眼光不错,若是他想……留在安北也不是不可以。”
“护军,圣人那里……”侍从吃惊地抬头,下意识脱口而出。
于怀恩不以为意,说:“回不回长安又有什么打紧,留在安北说不定对五郎更好。”
他轻描淡写,侍从喏喏不敢再说什么。于怀恩正欲再问几句,却听着帐外一阵喧闹。他须臾想到什么,垂眸讥笑道:“郭凤虏的狗鼻子倒是一如既往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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