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兰妮站在玻璃囚牢前,低着头,手脚发麻,心间一片寒冷。
“不要让我憎恨你。”
再也没有比这更伤她心的话语,她知道,牧黎心里对自己是有怨气的,即便自己打着为她好的旗号,救她、帮她那么多,可不管怎么说,欺骗就是欺骗,利用就是利用,这些事情,是不能被忘却的。有些事情,兰妮是知道的,但却并没有告诉牧黎,只因她是弗里斯曼家的女儿,为了父亲的大计着想,她选择了隐瞒和欺骗。
这世上没有谁是不自私的,在被伤得如此彻底之后,任何人都会想要自我保护。显然,牧黎已经把自己的心层层保护了起来,轻易无法再打开。兰妮知道,自己短时间内,是没有办法改变现在牧黎的想法的。
心痛,难过,但兰妮却越发冷静了下来。她自己的感受要放到一边,现在最关键的是让牧黎升起求生的希望。之前是她失策了,她确实不该用她们之间的感情去威胁牧黎,这是牧黎现在最痛恨的方式。那么,或许得换别的说法。
只是她此刻大脑竟然一片空白,面对牧黎,她突然束手无策。任她如何聪明睿智,竟是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让牧黎听她的。或许这无关乎智慧,只关乎感情,感情的问题,动再多的脑子,也是无用。
既然如此,那就让感情来说话吧。
但是,她却不能做得故意,因为这只会让牧黎更加的反感。思索完后,兰妮终于抬起头,看向牧黎。此刻牧黎已经背过身去,但依旧距离取物口不远,似乎正在翻阅那本日记。
“牧黎,你怎么想我,现在都无关紧要。我唯一要说的是,我绝不希望你去送死。我话不多说,这些天,我都会安排人在桑德堡附近接应,我也会日夜等在这附近。但是,并不是无限期的,我只等你十天时间。十天内,走还是不走,我要你的答案。如果你不愿意走,可以,我们就此结束,就当我莫兰妮看走了眼,白白浪费了一段时间和感情。你死后,我会为你收尸,我自认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你也好自为之。
牧黎,你的命并不只是你自己的,你以为你在这世界孤苦无依,实则不然。还有许多事,你并不清楚,你若想弄清真相,真正摆脱我父亲的掌控,活得自由快乐,唯有越狱这一条路。你是天生的军人,我希望你不要做人生的逃兵,言至于此,你自己好好想想。”
牧黎站在原地,一动没动,没有反应。
兰妮最后抬手附上玻璃,动作轻柔,仿佛附上的不是玻璃而是牧黎的后背。
“阿黎,我爱你。”她柔声说道,“所以我害怕你憎恨我,也希望,你不要让我后悔爱上你。”
牧黎的握着日记的手缓缓颤抖起来。
兰妮走了,无声无息。牧黎僵硬着脖子望着她离去的方向,那里一片漆黑,只有头顶的白炽光照耀着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泪水滑落她红红的眼角,她缓缓抿紧了唇。
日记本有着皮革制的书壳,纸张略皱,但保护得很好。本来日记本上带锁,但已经坏了,轻易便能打开。
第一页日记,日期是16年前,芮乔与她一般大,都是25岁。那个时候,她9岁。
133年5月12日,天气:晴。
我是个不爱写东西的人,但今天遇上了一个很酷的人。那人问我写不写日记,并强烈推荐我写。我想想倒也挺有趣,便听了她的话,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记。但愿我能坚持下去,老妈总说我没耐心,我承认。
今天要记下的是,那个人的名字叫艾莉·皮斯科,她比我大了12岁,是一名军人,虽然不是那种上战场的军人,但还是很酷。特别是她穿军装的样子,让我想象以后我是不是也能和她一样酷。老爸带她回家吃饭,她吃咱们家的土豆炖牛肉时,表情有些古怪。我猜她一定是觉得咸了,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不过老妈太凶,咱们谁也不敢说。
嗯,看来我写了这句话后,这篇日记更加不能让别人看了。
牧黎无声地笑了出来,翻开了下一页。
133年6月21日,天气:阴。
好吧,不出意料地我差点把这本日记本丢了,我说了我是个没耐心的人。
时隔一个多月的日记,不该叫日记,应该叫月季,我是说月记。
该写点啥呢,反正本来就没啥好写的,既然是皮斯科大姐让我写日记的,那就专门写一些和她有关的东西吧,嗯,这么想来,我似乎多了不少能写的东西。
皮斯科大姐是个很帅气的人,我从见她第一面开始就觉得她很酷,是因为这个人总是做一些让人觉得很酷的事。嗯,我不是为了凑字数在说废话。她在孩子们之间非常受欢迎,总是能帮我们赶跑北面那帮子地痞流氓。这人正义感爆棚啊,简直是英雄。我从小就喜欢英雄,所以我就认了皮斯科大姐做老大,她说她会罩着我的,这些天我在那帮子小混蛋面前可真是底气十足。
这些天我一直跟着她玩,她在镇上的那个巨大的军工厂里工作,每天坐着大吉普进出,棒极了!我也坐了一次,皮蛋说他羡慕死我了。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没有把这本日记本丢了,而是再次翻开来写上一篇,是因为今天我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皮斯科大姐,居然谈恋爱了!对象是小镇教堂的圣女姐姐玛丽。
说实话,她们可真配。我敢说,皮蛋绝对暗恋玛丽姐姐。他要是知道了,得伤心死,皮蛋长得那么挫,肯定比不上皮斯科大姐。
之后的连续几篇,记录的都是有关皮斯科,包括玛丽的一些琐事。很小的事,却能看出当时她们的感情有多好。日记并不常记,平均一月写下一篇,确实叫做月记比较妥当。如此断断续续记录了大概一年的时间,期间写到了皮斯科与玛丽结婚,写到了两人去生命繁衍所申请孕育孩子,直到134年四月份,朵拉出生,她做了朵拉的干姐姐。
之后日记断了,牧黎不知道期间发生了什么事,让芮乔没有再记录有关皮斯科一家的事。她猜测很有可能是芮乔自己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再和皮斯科一家见面。毕竟那个时候芮乔已经10岁了,进入中学学习的阶段,需要为未来考虑了。
日记直到六年后,才开始继续续写。但是六年后也只有一篇,内容非常简略。
140年8月31日,天气:晴。
明天就要去军队了,虽然是服义务兵役,但我本就志愿参军,成为职业军人是我的梦想。老爸说他帮我打点好了一切,等义务兵结束,我就能立刻升做士官。老头子关系真硬,到底是萨里尔这边管后勤的头头。
阔别很久,和皮斯科大姐见了一面。她还是老样子,潇洒帅气。她是我偶像,一辈子的。这事儿我跟她表白了好几次,她笑着拍我肩膀,说我已经长大了,会比她更帅气。我偶像从不撒谎。
牧黎没忍住,噗地笑出声来。这就是阿乔,永远是那么不正经。但是她笑着笑着,眼泪却莫名掉了下来。她抹了抹眼角,吸了吸鼻子,继续翻阅日记。
接下来是一些零碎的军队里生活训练的记录,玩笑多过抱怨,芮乔似乎有着发现生活中趣事的才能,她那幽默的笔调总是能让人会心一笑。日记依旧是她那种断断续续的风格,直到两年后她服义务兵出来,有一个两个月的长假,她记录某一日到皮斯科一家做客的情况。
里面写到很久未见的朵拉长大了,8岁的小姑娘亭亭玉立,皮斯科和玛丽的感情依旧很好,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然而这是美好生活的最后一篇记录。
142年兵役结束后,芮乔成为萨里尔大区城防机甲师后勤大队中士,开始兢兢业业地工作起来。她喜欢捣鼓电脑和程序,上任一年,就弄出了个后勤整备系统,使得后勤管理更加高效,因而立了功,直接升为了士官最高阶——军士长。
那是143年的11月,她接到父亲电话,说是家里这边有点事,让她请假回家。父亲也没说清是什么事,芮乔也没多问,就请个假,背着包裹回家。
然后一个晴天霹雳砸在了她的头上,父亲告诉她,艾莉·皮斯科死在了冰雪之城,尸骨无存。镇上办了个葬礼,叫她回来,就是让她参加葬礼的。
芮乔觉得难以置信,追问之下,所有人却对皮斯科的死因语焉不详,甚至讳莫如深。芮乔只知道,皮斯科死在了伊尔纳什军工厂,那里送来了一大笔抚恤金。
谁也不愿再提起皮斯科斯人,但芮乔却忘不了。她开始暗中调查此事,但是她毕竟能力有限,能查到的东西不多。一连三年的日记,都是断断续续地记录了她调查皮斯科之死的事情,以及玛丽和朵拉在皮斯科死后,是如何地奔波调查。她们大概每隔半年会碰个头,互相交换一下情报,分享彼此调查到的结果。五年后,牧黎看到了芮乔在日记中总结:或许,咱们撞上了一座巨大的冰山,海平面下隐藏着庞大阴暗的事实,我们没有能力去揭发。即便我们有能力将冰山撞破,我们自己也会头破血流,死相惨烈。
看到这里,牧黎的心狠狠揪了起来。
148年3月,芮乔正面临萨里尔城防机甲师后勤大队改制,她有可能被调去外地。而玛丽和朵拉则深陷阵营变更的漩涡之中,终日被囚在测评所内接受治疗,芮乔正头疼该如何把母女俩救出来。
就在这时候,一个人秘密拜访了她,在芮乔的日记里,此人被称作“莫先生”,芮乔并没有详细描写此人长什么模样,但是牧黎只需通过她字里行间对此人的敬畏情绪,就能猜测,或许正是弗里斯曼本人亲至。
牧黎屏住呼吸,翻开了下一页。
148年3月16日,天气:小雨。
一连几日绵绵阴雨,我实在高兴不起来。玛丽姐和小朵拉的事,就像一根刺,扎在我心上,让我难以平静。
但是今日,烦躁的情绪却转变为彻骨阴寒,仿佛这初春料峭的寒风吹进了心底。
上午十点,正当我在办公室里面对一大堆资料烦躁不堪时,有人敲响了我的门。我开门后,见到的是一张陌生的面庞。一个高大的男人,蓄着短髭。他自称姓莫,我便喊他莫先生。
莫先生说出了一番让我吃惊无比的话,他告诉我,皮斯科大姐是被人灭口而死,这与我想得不谋而合。他又说,幕后黑手是阿芙洛狄忒的主人。
我不相信,伊尔纳什军工厂分明是主城的军警最高长官史密斯的产业。怎么变成了皮耶尔大将了?然而接下来他所说的分析严密无比,让我根本无法反驳。我知道,他说的就是事实。
我问他他究竟是谁,为什么要与我说这些。他告诉我,他正在谋划一件大事,这件事,需要我的帮助。但具体的问题,他没有细说,只说如果我答应,那么细节问题再商量。
他问我,想不想为皮斯科大姐报仇。我当然想,这些年我是为了什么在查这件事?还有玛丽姐和小朵拉,可怜的母女俩,她们该何去何从?
“你若是答应帮我,我可以帮你将玛丽和朵拉救出来,按照我的计划一步一步走,绝对可以揭开伊尔纳什军工厂的□□。但是,你们要冒很大的险,甚至会危及生命。”他说。
我没有太多的犹豫,如果他有门路,我求之不得。因为现在的我已经走投无路,必须得依靠他的力量。冒险什么的,危及生命什么的,从我开始着手调查皮斯科大姐的事情后,就知道自己朝不保夕了。
我爽快地答应了,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意外。我想说,这个人的聊天艺术真的很高超,随时随地都能让人心甘情愿地答应他的要求。他气质深沉,看起来有些内敛,举止温吞,慵懒又优雅,乍一看似乎并不是什么厉害人物。但那双眼,却仿若漩涡,不能对视,我直觉认为他或许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可怕的人。
我答应他与他合作后,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会演戏吗?”
随即又解释道:“我要你去骗一个人。近期我就会将你调往西方军机甲师三中队,在那里,你会接受专业小组的细致培训。他们会为你详细解释你所能知道的计划部分,并训练你的演技。直到明年八月中旬,计划正式开始,你和你的同行者们,将联合演一出大戏,完成我的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你或许并不会知道我计划的全部,但无疑,你的部分绝对不可或缺。”
他语调优雅,声音温和,仿佛在说着一些春暖花开的事,而我却不寒而栗,如若置身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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