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 通灵冒险:穿越生死线 > 第一章

第一章


去年55岁生日时,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竟然拿起笔来尝试记载历史。我不知道自己写完曾经结束的这次旅行时,将会写成什么样的一个历史。可能由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事,所以对我来说,我的一生是漫长的一段旅程,在这个旅程过程中,我做过许多事情。当其他男孩子还在上学时,我就开始在老殖民地做贸易维持生计。我做过贸易、打过猎、参加过战争,之后甚至采过矿。然而,仅仅在八个月前我才发了财。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既然我已经得到了它,虽然我不知道这笔财富到底有多大,但我想我不必再去为获得它而经历过去十五或十六个月的事情了。即使我知道最终自己会安全,会得到大量财富,我也不会再去进行这样的旅行了。因为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不喜欢暴力,而且,非常反感冒险。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并不符合我的生活习惯;我也不是一个文艺创作者,尽管我对基督教的《旧约全书》和《印戈耳支比家传故事集》情有独钟。我现在就列举几个原因吧,只是为了证明我确实有一些原因来写它。

        第一个原因:因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要求我来写这本书。

        第二个原因:因为我左腿疼痛,在非洲的德班卧病在床,为了打发时间而写。自从那只该死的狮子抓伤我后,我就留下了病根,经常寝食不安,经受难以忍受的疼痛,使得我比平时更加虚弱。一定是由于狮牙有毒,否则的话伤口刚刚愈合怎么又裂开?像我这样一个曾经猎杀过65头狮子的人,竟然会被第66头狮子像嚼烟叶似的嚼伤了腿,这真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这件事情打破了常理。就算把其他事情放在一边,我是一个按部就班的人,不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第三个原因:我想写给我的孩子海瑞看。因为他想成为一名医生,现在伦敦医院里学习。医院的生活平淡无味,非常枯燥,有时甚至会切割一些死尸,让人恶心。我想要他有一些快乐的事情,好让他一周左右不胡闹。而这个历史记录并不平淡,无论它会怎样,都会让海瑞在阅读我们的冒险时能够轻松一会儿。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讲述的是一个我记忆中最为奇怪的故事。这件事情看起来非常古怪,尤其是故事中除了福乐塔外,没有其他女人存在。不,还有卡古尔,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魔鬼的话。至少她不是一个适宜结婚的人,因此,我不把她计算在内。无论如何,我敢肯定地说,在整个故事中没有一条“裙子”存在。

        好,我现在就要讲这个故事了,但从哪里讲起感觉有点儿困难。不过,还是开始吧。

        我是德班人艾伦夸特曼,出生于纳塔尔的绅士,我发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我可以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可怜的科伊瓦和文特沃格乐的死作证。但是不知何故,我觉得用它来作为一本书的开始看上去不太合适。此外,我是一位绅士吗?绅士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不是很清楚,但我仍然不得不与黑鬼发生关系,不,我把“黑鬼”这个词画去,因为我不喜欢这个词。因此,海瑞,我的孩子,你会说,在你开始讲这个故事前,我已经认识本地人,他们是绅士,我还认识带着很多钱刚从家里出来的卑鄙的白人。

        无论如何,我天生就是一个绅士,尽管我的一生除做过商人和猎人外,什么也没有做过。我是否还保留着这些因素,我也不太清楚,你必须对此进行评价。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在我的一生中,我杀了很多人,然而我从来没有杀过无辜的人,我的手上从来没有沾过无辜人的血,杀人只是为了自卫。上帝给了我们生命,我想他希望我们去保护他们,至少我总是这样做,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不会再碰上这样的事儿。这是一个残酷而邪恶的世界,对于一个胆小的人,我也曾经卷入过残杀。我不能说它是正确的,但无论如何,至少我没有偷窃过,尽管我曾经从一个卡菲尔人手中骗了一群牛。可是,之后他也对我进行了卑鄙的报复,从那时到现在这事儿一直令我十分烦恼。

        从我第一次遇到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到现在已经大约十八个月了,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在巴芒瓦图远处猎象,运气十分差。在旅行中,一切好像都出了毛病,最糟糕的是我还发起了高烧。病刚好点,我就开始向钻石矿区艰难行进,卖掉了所有的象牙、货车及牛群,解散了我雇来的猎手,搭乘一辆邮政车到了开普。在开普镇待了一周,我觉得宾馆里的要价太高,再加上也看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植物园和新的国会大厦,所以我决定乘坐敦克尔号回到纳塔尔。于是,我躺在码头上等待来自苏格兰的爱丁堡号船,订了一个卧铺。下午,从爱丁堡城堡来的纳塔尔乘客在此换船,我们也登上船,驶入大海。

        在甲板上的人中,有两个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一个是大约三十岁的绅士,是我看见过的胸部最宽阔、手臂最长的人。他头发金黄,金黄的胡子十分浓密,面部轮廓分明,大大的灰色的眼睛深陷进去。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人,不知为什么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古代的丹麦人。我并不知道多少古代的丹麦人,尽管我知道一个现代丹麦人让我失去了十英镑,但是我记得曾经看过那些绅士中的一些人的画像,我是说祖鲁族白人。他们用大大的牛角喝酒,背后飘着长长的头发。当我看到靠着升降梯站着的这位朋友,就想如果他再高一点儿,在宽大的肩膀上披一件链条衬衣,拿起一把大战斧和一只牛角杯,他简直就可以充当那幅画的模特了。顺便说一下,这是一件新奇的事,只是为了说明血液是怎样出来的。后来,我发现亨利柯蒂斯爵士确实拥有丹麦血统  ,他也让我强烈地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但是那时我又想不起是谁了。

        站在那里和亨利爵士说话的另外一个人又矮又胖,皮肤黝黑,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我马上就猜想他是一个海军军官,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你很难不把他看成一名海军人员。在一生中,我曾经和几个这样的人打过猎,他们是我见到的最出色、最勇敢和最正派的人,尽管让人遗憾的是,他们中间有人有时会出言不逊。我曾经问过一两次什么是绅士,现在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概括来说,皇家海军军官就是绅士,尽管他们中间会有一些败类。我认为只有宽阔的大海和上帝的风的气息才能够荡涤他们内心的痛苦,吹走他们思维中的黑暗,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绅士。

        好了,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次证明我说的是对的。我发现这个皮肤黝黑的人是一个海军军官,一个31岁的海军,在服役十七年后,从他具有最高权威的位置上,即指挥官的位置上退了下来,因为他已经不可能得到提升了。这就是那些为女王服务的人不得不遭遇到的尴尬:当他们开始真正了解自己的工作、达到人生的最高点时,就不得不被扫地出门,回到冷漠的世界中寻找生计。我想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就我自己来说,我宁愿当一个猎手来维持自己的生计。可能半个便士的价值非常少,但是你不会被扫地出门。


  (https://www.ddbqglxt.cc/chapter/14418817_14935370.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ddbqglxt.cc。顶点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ddbqglx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