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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遇故人(五更)


曦辞飞快的跑回去。

        她推开房门,宋晚致灯下坐下,她在缝补衣服,正在收针,苏梦忱正在替她将油灯里面的火芯子挑得亮些。

        三只小白团子和一只红狐狸也趴在桌上,静静的看着它们的主人。

        夏日仍然有些热,小白拿着一把扇子正在给阿朱扇风,而小老鼠正在给小小白扇。

        整个夏夜,他们坐在那里,俨然成一幅画,不染风波。

        曦辞觉得幸好自己把眼泪给憋住了。

        宋晚致抬起头来看她,也没有问她为何会这样狼狈,曦辞看着她那张如玉的容颜,想起白朝生,按捺住自己内心的感觉,勉强稳定着自己的声音道:“我要离开了。多谢姐姐和哥哥。”

        宋晚致也没有说“天色晚了再多呆一天”或者用什么方法劝阻她,而是站了起来,将自己刚刚缝好的衣服给托了过来,她一伸手,将身上缝制好的衣服裹在她的身上,道:“外面有些冷,我将我的旧衣服改了改,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将就着穿上吧。”

        曦辞心里暖暖的,这种关怀,只有曾经父皇母后还在的时候才有,不过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曦辞笼住衣服,然后点了点头,然后对着二人弯腰,恭敬的道了声谢,然后将自己束发的金簪给抽了下来,然后放到桌上,道:“姐姐,我看外面有一匹马,这匹马我借了,改日定还回来。我先把这根簪子留下,等到事情过了便还回来好不好?”

        宋晚致点了点头:“没事,我会和李大哥说一说的。”

        曦辞点了点头,然后方才转身走了。

        曦辞翻身上马,然后骑着马朝着黑夜里冲了出去。

        有些事情,必须下定决心去做,否则就会一直牵绊在那里。

        曦辞刚刚骑马离开不久,白朝生便回来了,少年的手里紧紧的拽着那根手串,脸色微微沉着,他推开门,看见苏宋二人,顿了顿。

        宋晚致开口道:“曦辞姑娘走了。”

        白朝生的脸色瞬间一紧。

        宋晚致道:“她骑了一匹马,朝着西南方向去了。村子里周大爷那里可能还有一匹马,你可以去看看,周大爷若是还没有睡觉,你可以去借。”

        白朝生点了点头。

        他转身,朝着外面走去,到了门口,却停了下来,然后回头看着她,迟疑了一会儿:“苏夫人,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宋晚致看来苏梦忱一眼,微笑道:“见与不见何有区别?见过可以是白发如新,不见也可以一见如故。人生往来,班荆道故,相见陌路,也不过如是。大多数的人都会是你的过客,要把握,就去把握自己最在意的。朝生君,一路顺风。”

        白朝生愣在那里,然后点了点头:“多谢。”

        说完抬起脚,急忙朝着外面走去。

        宋晚致看着白朝生远去的身影,手肘撑在桌上,支着下颌,笑道:“我差不多都忘了之前的萧雪声是什么样了,那个少年将一切排除在外,冷漠而骄傲,在阴暗中活着。但是现在,再看他,却又觉得是一份幸事。”

        苏梦忱将拨动油灯的剔子一放,看着身边的女子,道:“有时候,你能因为一个人而高兴,而生气,而欢喜,而痛苦,而忐忑,而喜形于色。只有在这个人面前袒露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便是一种幸事。”

        宋晚致和他目光相接,握住他的手,微笑不语。

        那才是,你能活着真实且放纵的证明。

        那才是心之港湾。

        屋外木棉花累累而放,在夏夜里,随着那风慢慢的弥漫开来淡淡的气息,又是一朝春秋。

        曦辞骑在马上,套着宋晚致给她的衣服,破风而去。

        手腕上那手串已经不见,刚刚戴上的时候不习惯,落在手腕上冰凉,让人不舒服,睡觉的时候也咯得不舒服,但是后来习惯了,那冰凉的手串和肌肤一样的温度,慢慢的重量落在手腕上,渐渐的成为一体。

        摘下的时候,仍然还是有点不习惯,下意识的想去摸,却摸了一个空落落。

        但是,总会习惯的。

        这样连夜前行,知道了地点,便知道国都泾阳的方向,曦辞便一路朝着那个地方疾驰而去。

        她将自己的耳坠给卖了,当了盘缠,一路上倒是颇为畅通无阻,只是行走一路,都可以看见猎杀野狼的队伍,城市和大一点的镇子还好,小山村里便没有更多的防备措施,听说被狼咬伤了不少人。

        曦辞隐隐约约觉得头晕目眩。

        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

        赶了三四天的路程,曦辞到了望城。

        整个城池都是士兵,而一看那装束,曦辞便知道,这是秦国最有名的三大御林军之一。

        蓝色的铠甲在大街上行走。

        曦辞牵着马停了下来,便看见来来往往穿梭的人群,跟在蓝色御林军后面,不停的说些什么。

        “终于捉到了,韩少将真的是太厉害了!”

        “就是!”

        “哎,那头野狼带着不知道作了多少恶,多么希望早点将这些东西给捉完,那么便好了。”

        ……

        “韩少将”三个字钻入曦辞的耳朵,她的精神顿时一振,她和韩凤阳的关系,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宫中保护帝后的人都必须经过精挑细选,韩家便是他们最为信任的一家,那个时候韩凤阳还小,便被他的老爹带进了皇宫,被安排来保护她和阿珩,刚进来的时候他才不过七岁,虽然比她还大一岁,但是身子还没抽高,矮胖矮胖的,她也顶顶瞧不起他的,因为带了“凤”字,所以她和阿珩在私底下都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小凤子”。反正后来渐渐接触了,便知道这是一个忠义鲁钝的少年,后来渐渐熟了,姐弟俩逼着他干了不少勾当,比如让他带着他们出皇宫,大家赌博,上青楼这些混账事比比皆是。

        如果曦辞在皇宫里除了阿珩还相信一个人永远不会害她的话,那么这个人肯定就是韩凤阳。

        她踮起了脚尖,朝着前方看去。

        前方有一个巨大的囚车,隐约看见一头巨大的狼卧在那里,和浮云城捉住的那只十分的相似,它的身子被狠狠的贯穿,用锁链锁着,有时候还拼命的想要挣脱,让巨大的囚车都被震得瑟瑟发抖,百姓害怕的朝着它扔着石头,然后又急忙躲开。

        曦辞顺着人群走了上去。

        穿过一群群人,曦辞终于看到了在前面的韩凤阳。

        眼前的少年十**岁的模样,后来抽条长高,不再是矮胖的样子,长身玉立,身材高大,容貌颇为俊美,提着一柄红缨枪,一扫之间,倒是颇有少将的威严。

        但是曦辞知道,这个人其实就是一个傻大个,在某些方面傻乎乎的,从小到大也不知道被她和阿珩给折腾了多少次。

        不过现在这个人骑在马上,眉头微微锁着,脸上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沉痛之色。

        曦辞牵着马,几乎就要喊出声来,但是张张嘴,却发现自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声恐怕有些不妥。

        自己已经换了一个壳子,而所谓的“曦辞”帝姬的尸体还躺在秦国皇宫里。

        但是现在,她迫切的想要知道一些有关阿珩的消息。

        曦辞想着,扫了一眼周围,看到了街道上的一竿青竹,然后跑过去,摘了一片青竹叶,放到嘴边,试了试,终于找到了点调子,吹出了一支曲子。

        她和阿珩在皇宫里面没事玩,便两个人偷偷的拿着竹叶吹曲子,最后便有了这样一支小调。而唯一听过这支小调的,就是韩凤阳,并且,那个时候他们还逼迫韩凤阳将这首曲子给学会,在皇宫外面的时候,他们三人便用这首曲子联系。

        想想那段时日,也是非常的有趣味呀。

        周围都是吵吵闹闹的,曦辞的这点曲子声音瞬间便被吵闹的人群给压了下去,而韩凤阳也被人拥挤着越走越远。

        曦辞干脆翻身上马,然后让马快步行着,然后使劲的吹着竹叶曲子。

        她的这个做法果然有了一点效果,坐在马上的韩凤阳顿时一僵,手颤抖了一下,然后一双眼睛便开始扫向所有人。

        然后,他看到了曦辞。

        曦辞见他将自己的目光转来,然后欢喜的将自己手里的竹叶给拿了起来,张开嘴,无声的喊了三个字。

        “小凤子。”

        坐在马上的韩凤阳如遭雷击,瞬间呆在那里,但是下一刻,他的脸便瞬间涨得通红,眼底爆发出一种激动的光,整个高大的身子都似乎在微微的颤抖,然后,他便下了马,提着红缨枪大踏步朝着曦辞走了过来。

        直到此刻,方才有一个人,能够让她完全坦然的将自己的身份表露出来,她终于忍不住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韩凤阳在她的面前站定,整个人都因为激动而微微的喘息,一张脸涨得通红,丝毫不见刚才在马上那冷峻少帅的样子。

        他张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舌头都在打结,在嘴里搅成一团根本什么都说不出来。

        曦辞嘴角勾起懒懒的三分似笑非笑,眼底隐约带了一丝锋芒,那是韩凤阳最为熟悉的曦辞的神态。

        “小凤子,给我备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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