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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基督山伯爵》


内容简介

        小说以法国波旁王朝和七月王朝两大时期为背景,描写了一个报恩复仇的故事。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长的临终嘱托,为拿破仑送了一封信,受到两个对他嫉妒的小人的陷害,被打入死牢,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还在临终前把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他设法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他化名为基督山伯爵,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他的恩人,惩罚了三个一心想置他于死地的仇人。

        作者简介

        法国19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其祖父是候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亚历山大·仲马屡建奇功,当上共和政府将军。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他饱尝种族歧视,心中受到创伤。家庭出身和经历使大仲马形成了反对不平、追求正义的叛逆性格。大仲马自学成才,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达300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的剧本《享利第三及其宫廷》(1829)比雨果的《欧那尼》还早问世一年。这出浪漫主义戏剧,完全破除了古典主义“三一律”。大仲马小说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最著名的是《三个火枪手》旧译《三剑客》,(1844)、《基督山伯爵》。大仲马被别林斯基称为“一名天才的小说家”,他也是马克思“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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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是的,别笑,我昨天才刚刚把这本大部头读完。

        感觉全世界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应该读过这本书了。

        虽然它总计275万字,大小是我书架上最厚的古汉语词典两倍有余。在所有被我读完了的名著里,它肯定是最长的一篇了,但是绝对是我读得最不费劲的一篇。

        是啊,这样一本小说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别说是在十几世纪了,就是放到今天,也绝不见得会过时。

        草灰蛇线伏脉千里的悬念铺叠、金碧辉煌纸醉金迷笼罩下的重重杀机、肖申克的救赎(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复仇奇情、跨越时代背景,社会阶级,种族国别的描写、还有作者那足登英灵殿级别的创作能力和文笔——今年份的起点月票屠榜预定,就决定是你了!

        豆瓣上的文青把它捧得很高,长篇大论着灵魂崇高、信仰得救、人生真谛、勇气与坚韧、希望与等待。

        不过我个人并不是因为这些原因才喜欢这本书的。我看书的时候,没有去在意那些大家都很看重的点,大概是因为我在看之前就已经被剧透完了。对于走变身复仇路线,摆了明了就是要和你玩伏笔玩悬念的作品,剧透简直就是对阅读体验致命性的打击。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那些美其名曰名著导读或少儿版,实则就是用流水帐二向箔了一边所有好看的情节和细节,再把作者的思想拉低到和他们同一个草履虫般非黑即白境界的地摊读物。

        可惜我从小学开始就没少被它们荼毒过,所以至今都对很多书提不起兴趣来。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完美地诠释了“名著之所以地位如此之高,不是因为它们的思想境界、不是因为它们反映了社会现实、更不是因为它们讽刺什么歌颂什么,就是因为它足够好看”这句话。

        是的,它能把自己从一度为“正派人”所不齿的通俗小说,抬高到你完全可以光明正大捧着读也不用担心被你爸妈讲你暑假怎样堕落、玩物如何丧志的地位,全凭“好看”二字。

        作者写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是为了剧情、为了伯爵的救赎之路服务的。这点从人物塑造上就可见一斑了。

        梅塞苔丝是完美的情妇,承载了大仲马那个时代男性所期望的女性的全部:美丽、情趣优雅、地位崇高、温柔知性还已婚。

        我没有办法讨厌她,但她的形象在我脑中始终朦朦胧胧,直到我合上最后一页,我反而想起的是那个无忧无虑活泼温柔的渔家女郎。

        海黛是无可挑剔的理想妻子,然而却不由让人失望,除了美丽孤独、单纯善良外,我透过她看不到什么别的东西了。说好的奇迹般的美少女呢?

        两位女主角,互为表里,存在感甚至远不如伯爵的三位敌人,多半是作者在她们身上应花的心思都分给了复仇情节的缘故。

        除此之外造成最大阅读障碍的,应该是男主角后期的转变。

        诚然,鉴于十四年的牢狱之灾,鉴于丧父之痛夺妻之恨,鉴于动荡不堪的那个时代无力给出一个正当的回复,他的复仇情有可原。

        但基督山伯爵后期对上帝的狂热信仰、他意欲身化人间使者行使仲裁的强烈执念,多少已经越过了界限,直接造成了维尔福一家人的悲剧。所幸他后来自己也有所觉悟,在最后手下留情,却导致在我看来三位仇人中罪过最重的那个受到了反而是最轻的报应。

        许是异域的文化和宗教于我而言太过遥远了吧,我可以理解,但难以共鸣。一如我读《刀锋》。

        所以,你要说它透露出了多少人性的光辉,刻画的角色有多么深刻……不,这不是一部着重于此、长于此的作品。但你只要读下去,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惊喜。当读书的历程本身就变成了一场探险的时候,浪漫和激情的光芒能掩盖一切。

        你会为卑鄙小人而叹息、你会为智慧长者所折服、你会为少年晚成而微笑,你会在屏息凝神地读完哪个冗长的段落后因狂风骤雨般的欢呼雷鸣忽而抬头,望见漫天如雨点来抛洒而来的糖果与鲜花,整个天空斑驳陆离,大街上川流不息,打扮地奇形怪状的人们凫趋雀跃、如痴如醉,纷乱喧闹之中,小丑向你递过一只气球,你刚要伸出手来,下一瞬间,浩淼无边的地中海,怪兽巨口般阴森幽暗的古堡监牢大门,埋藏着无数财宝和秘密的孤岛并着天边的一点白帆走马灯似的一闪而过——你抓了个空,前方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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