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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西荒


  狼王带着凌斐玥奔走了三天,终于到了西荒交界,

  “到这我就不能再过去了,你得自己去找凤凰。”

  “嗯,谢谢你,黑狼。”

  黑狼化成人形,引出内丹交给凌斐玥,狼王的内丹犹如十五的月亮那般散发着淡淡黄色温暖的光芒,凌斐玥接过内丹,导入自己的丹田,背后的左手边一股暖流流淌,晨鱼被这流淌着的暖流唤醒,形状渐渐清晰。黑狼失去内丹后没办法再化成人形,现在看起来更像一只黑黑的小狼狗。

  “黑狼,你现在还能自保吗?别在回去的路上被猎人抓住了。”

  “臭丫头,还没拜师就和那臭小子一样,狗嘴吐不出象牙。我有那么容易被抓那还叫神兽吗?你快去找凤凰,那小子的命,还有弘洲大陆就靠你啦!”

  “嗯,您保重。”凌斐玥朝黑狼磕了个头,转身朝远处一个荒凉小镇行去,四周黄沙漫漫。

  西荒国闭国多年,与其他三国少有来往,国内的生活物质全靠西荒国内的商人在国境边界与外国人交易进口。因整个国家都是荒漠,外国普通平民很少进入西荒国境,而会进入西荒地界的都是那些奸诈狡猾的宝石商人,偷偷派人过来采矿。很久以前西荒也是个遍地绿色草地树木繁花茂盛的地方。凤凰是掌管生机的神兽,四神兽之中,她是最爱美的,她掌管的西荒,是个地下有各色珍贵美丽的宝石矿物,地面上有郁郁葱葱的植物生长的地方,本来西荒国应该也是一个富足的国家。

  几百年前,西荒曾经在有相互利益交换的情况下,允许别国进入国境合理开采宝矿。可是大部分开采矿石的国家,都希望在有限的期限内尽可能的多采矿,导致很多矿脉被粗暴的开采,出现坍塌陷落的现象。西荒为了保护矿脉,只能禁止别国胡乱开采,由国家组织人员去开采,可是人力不足,不够人力去保护矿藏,其它国家还是时有偷偷来采宝矿的人偷渡入境,导致地面上的植物枯死不再生长,凤凰使用了大量的灵力恢复矿脉和地面植物的生机,但人们长时间大范围的破坏导致凤凰灵力消耗过量,最后凤凰衰竭而亡。

  凌斐玥看了看怀里的地图,画中是一处水晶矿洞,凤凰身影模糊不清,矿洞上面是一座神庙,神庙四周有人群拜祭,也有市集上来来往往的人群。

  凌斐玥步入眼前的小镇,小镇中央有一口水井,人烟稀少,四处透着荒凉与凄惨,若不是小镇里的水井维持着这些人的基本生活,这小镇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荒镇。凌斐玥在把地图折叠好,只露出神庙建筑的整体,在小镇里,逢人就问,

  “大娘,您知道这座神庙在哪吗?”

  “大哥,您知道这是在哪吗?”

  她问了好几个人,人家不是摇头摆手,就是躲着她,连问问题的机会都不给她。

  凌斐玥只好改问他们的国都在哪,用随身带的银两,买了骆驼,和一些口粮和水,骑上骆驼往西荒皇都出发。凌斐玥离小镇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小镇,周围一片都是茫茫的黄沙,比在茫茫大海里,让人更加感到恐惧,卖骆驼的人说这只骆驼曾经走过去皇都的路,它会带她去到皇都的。她坐着骆驼在沙漠中行走了两天,烈日晒得她脸色发红,嘴唇干裂,她一路上将意识集中在寻找地下河流,骆驼会沿着水源附近走,就算河流干涸,应该还有地下河流在沙漠地下流淌,否则那荒凉小镇的水井也会干涸。

  在远处沙丘上一群沙匪掀起一片黄色的沙尘,凌斐玥挥鞭催促骆驼走快点,并丢掉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物品。似乎是沙匪的骆驼跑得更快,沙匪渐渐追上凌斐玥,她用头巾把自己裹得更加严实,只露出双眼。若是让沙匪知道她是女的可能会更糟。凌斐玥把随身带的银两丢给沙匪,向他们作揖沉着声音道:

  “各位大侠,小的寻亲路过贵地,这些是小的所有路费,求放个通行。”

  沙匪有九人,骑着骆驼围着凌斐玥的骆驼转了一圈,其中一个沙匪一脚把凌斐玥从骆驼上踢下来,牵起骆驼的缰绳。

  “求您留下骆驼,没有它,我走不出沙漠。”

  领头的沙匪用剑挑开凌斐玥的头巾,露出她的绝世容颜,长发在风沙中飞扬。

  沙匪首领朝凌斐玥伸出手,“上来!”

  凌斐玥看了看围在她周围的沙匪,知道现在跑不掉,只能先顺从他们,再找机会再逃。这里附近水源太少,不够她把水冰冻成利器。去到沙匪窝可能会有稳定的水源,但是也可能会有更多的沙匪要对付。若是实在不行,她只能用她最不想用的方式解决他们逃走了,没有时间了。

  她握着沙匪头子的手,上了骆驼,沙匪们吹哨起哄的超往皇都的另一个方向走了。凌斐玥扭头望着皇都的方向,她想尽量在沙漠里找到参照物并默记在心里,这样她逃出来的时候知道朝那个方向走。离她要走的方向越来越远后,她又仔细的观察她的骆驼有什么容易辨认的特点。

  在她入神的看着骆驼,和他们一路上经过的土丘、梭梭和胡杨树时,她已经在心中描绘出从她被劫持到现在的路线图。下巴突然被身后的人钳制,

  “你很聪明,懂得看情势顺从,但是偷偷摸摸的事情不要做,一个女孩子跑到沙漠里,迷了路,最后变成一具干巴巴的干尸,被黄沙淹没。跟着我,才不会变干尸。”沙匪头子一口不咸不淡的西荒口音,幽蓝的眼眸深邃的望着凌斐玥。

  凌斐玥扭开头,望向另一边不说话。他们没走多远,远处出现几座孤山残丘,四周扎了几十个帐篷,他们还没到附近便有一群人从营地骑着骆驼出来迎接。

  凌斐玥刚下骆驼就被两个大汉拖进一个大帐篷里绑在柱子上。在帐篷里,听到不远的地方有练兵的刺杀声。这群人没有像一般土匪那样随性,混乱,而是纪律严明,负责捆住她的那两个大汉,没有轻薄调戏她,只是把她绑结实了,就走了,没有多说一句话,这些人不是沙匪,凌斐玥的逃跑计划更渺茫了。她从帐篷门缝看到外面的光线渐渐变暗,天暗了下来,帐篷从外面被掀起,一名蓝眼,脸上长满胡渣的大汉端着食物走了进来,解开她的绳子,

  “吃饭!”

  这是今天下午抓她的那个领头的人,

  “为什么抓我?”凌斐玥拿起一块大饼边啃边问。

  “你骑着的那头巨大的黑狼怎么不见了?”

  凌斐玥睁大眼睛,他看到她黑狼了,是因为看到黑狼才抓她?一把冰冷的利刃贴在她的脸上,

  “那么美的脸蛋划上几条刀疤就可惜了。”

  凌斐玥没有避开逼过来的刀,大饼放回碟子,直视他,

  “我要找你们国家的神庙。”

  “果然!我们西荒虽然没有丰富的民生物资,但确是遍地宝矿,你们想要宝石得用相对应的物资来交换,不能总是偷偷摸摸的来偷啊!你是哪家宝行的,你和那个带着大个子仆人的女子是同伙吗?竟然派个弱女子来寻宝,你们的男丁全死光啦?”

  “我不是要你们的宝石,我是来找神兽的。”

  蓝眼头领眼神一凛,掐住她的脖子,冷冷的说,

  “神兽早就死了,若不是你们贪婪,毫不节制的在我们国境內偷采宝矿,毁西荒,它怎么会死,我们西荒也不至于雨水失衡,那么多年大旱,滴雨不下。”

  “神兽怎么可能死了,它是凤凰不死鸟啊!”

  “信不信由你,不要再打神兽的主意。”

  “那匹黑狼是南方神兽,我们不是来害它的,我们是来请求它帮助我的。若是它真的死了,那你们要想办法出海在二十年内寻找适合你们居住的陆地。弘洲大陆失去神兽镇守会天灾不断不适合人们生活。你们要放我回到南堰国都,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这个月内我不去开启那扇大门,南堰的大火山会爆发,影响整个弘洲大陆。”

  “哼!故事倒是编得冠冕堂皇,可惜我没那么好骗。”

  “你知道临渊的开门使者吗?”

  “临渊皇族早在十年前已经被南堰全灭了,难道那三个疯王还能生出开门使者,他们不是临渊正统。”

  “可是当年临渊前太子还在北霜边境,我是他女儿,门内不只有宝藏,还有充裕的灵气,是灵气孕育了弘洲的四方神兽,而每只神兽镇守着弘洲四方,让大家安享太平。”

  “你用什么证明?”

  凌斐玥转身,脱下外衣,露出一半的背部,两条鱼从只有模糊外型,到现在显现成活灵活现的形态,宽又长的鱼鳍和鱼尾如飘带在水中舒展,暮鱼的头顶上一枚弯鱼,鱼身隐隐泛着鳞片的炫彩。晨鱼形态清晰透着微光,没有暮鱼的形象那么精致。

  “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带你去皇都。”

  天还没亮就听到四周拔营声响,每个人做事都整齐有序,这些人不是沙匪,而是西荒边境的军队。凌斐玥骑上她之前买来的骆驼,跟随着队伍极速前行。到了中午太阳最热的时候,他们就扎营休息,等到太阳快要落山,又开始连夜行走至深夜,就这样走了三天,终于在笔直的地平线上出现几个小凸点。再向前行走半天,在沙漠中可以遇到越来越多的商人。他们裹着头巾,骑着骆驼,慢悠悠的朝着各自的方向行走,不时还能见着熟人打声招呼。这支军队走到城门前就停了下来,在城外扎营,领头的那个人带着凌斐玥直直往皇宫走,却在半路遇到一名连头巾面纱都是大红色的女子,热情的跑过来,一把拉下凌斐玥下了骆驼,

  “玥儿,终于见着你了。我都快等不及去寻你了。”

  “你是谁啊?”

  “玥儿你不认识我啦?”殷非花解开面纱,露出她那男子看见都会心动的美艳容颜。

  “抱歉,我失忆了。”

  殷非花已经八爪鱼一般缠着凌斐玥,一副委屈难过的模样,

  “玥儿,你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我啊!你我之间可是生命相连的啊!”

  那领头的人面色难看,下马一把把殷非花抓过来,“你说你已经有爱的人了,那人就是她?”

  “放开,你这个死变态!再动手动脚老娘杀了你!”殷非花瞪圆了眼睛凶巴巴的一手拍开那握住她手臂的手。

  领头人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几日前,他在海边遇到殷非花,殷非花身后跟着个大个子。最近海上风暴越来越大,殷非花对这一带的航运不熟悉,大福船在风暴中撞了礁石后又被巨浪掀翻,他带着盘古游上岸边,遇到这个领头人。

  西荒的女子都是被太阳晒得健康棕色肌肤,第一次见到殷非花这样小麦色肌肤粉中透白,泡了海水后走在阳光下的殷非花如人间妖精,妖艳美丽,就是那一刻,殷非花把这领头人的魂魄给摄住了。

  殷非花的长相一看就知道是外国进来的人,而西荒人又特别排外,很快殷非花和盘古就被带到皇帝面前,西荒皇帝就是当年游历到北霜的时候,走丢了儿子的那位太子。皇帝见到盘古,颤颤巍巍的走下皇位,身边侍卫提醒皇上小心他们两个是别国的刺客,皇帝露出欣慰的笑容,

  “孩子,你已经长高到连父皇都够不着你的头顶的高度了。”

  “皇帝陛下,你搞错了吧?盘古以前是北霜太子的奴,是小姐救了我,赐名给我,我是个北霜的孤儿,无父无母。”

  “不,你就是我的儿子壶丘崇明,你左肩上有一道伤疤是你小时候,跑进矿洞玩的时候,被锋利的水晶划伤。”

  盘古摸了摸自己的左肩,他左肩确是有一道伤疤,他有记忆的时候就已经有那道伤疤了,可是他6岁前是怎么生活的,他都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穷苦人家里饭量大的笨孩子。家人为了生计,把他卖到皇宫里成为太子的奴隶。

  “盘古那么笨,饭量又大,怎么会是皇子。”

  “壶丘崇明小时候的饭量就比别的孩子大,他天生神力,为人憨厚,但一点也不傻,他只是比较善良。”皇帝见盘古一时不能接受他的身份,也不着急,他找儿子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着,现在找着他了,也不急这些日子,让他慢慢了解,接受他的身份,别把他吓跑了。

  “孩子,无论你是盘古还是壶丘崇明,我希望你能留着这里住一段时间,如果你喜欢这里,想留多久都行,若是你想离开,随时都可以离开。”

  “盘古要去沙漠接小姐。”

  “你的小姐现在在沙漠里?”皇帝非常好奇盘古口中的小姐是什么人。

  “是的,她可以感应到小姐所在的方向和位置。”

  “可是你们不熟悉沙漠,你们自己去,会迷路的。”

  “父皇,崇治愿意帮他们接回那位姑娘。”

  于是盘古和殷非花便在皇宫内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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