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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被困死局


  皇族天生就有大大的疑心病,简直是血脉中流传着不信任的因子。

  背心有些冒汗了,姜华城忍着汗津津的凉湿感,故作轻松地自黑:

  “说来不怕殿下笑话,我那犬子正因为容貌太过,性格自孤自傲,眼光甚高,这一时间的,还真不好挑对象。”

  “唔~姜大郎确实容貌脱俗,不过,男子汉大丈夫,还是应该早些成家立业,既能延绵子嗣,又能收心养性。”

  夏明诚一语双关。

  姜华城自然是听懂了他言下之意,作揖道:

  “殿下言之有理,微臣明白!还请殿下放心,六公主,她……有没有命活过今晚,还要看造化。”

  “对极,对极,唉,我那可怜的六妹呀,命是真的惨,伤心……”

  ……

  宁远关,斜阳如血。

  两个时辰前,外城墙沦陷!

  一个时辰前,瓮城沦陷!

  全铁制造的内城墙上笼罩着浓浓的血腥味,嘎嘎叫的秃鹰在半空中盘旋,等待品尝美味大餐。

  “殿下,喝点水吧!”

  朱大猛满脸是血,唯独手上还算干净,他递过一个水囊。

  夏明昭接住,抿嘴喝了一小口,哑声问:

  “我们还有多少人?”

  “殿下,你别问了!”

  “  说!”

  “守关军还剩325人,人人带伤。罪孽营还剩246人,人人带伤。”

  “呵~呵呵~”

  夏明昭想哭,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发出惨笑声。

  昨晚,她来到宁远关,这里有三千守关军,罪孽营更是有近四千人。

  一场战争打下来,死得不足一千人,且人人带伤,无力再战。

  她一向以为,眼泪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这会,她却只能无助地流眼泪。

  昨天那个接引她的城卫死了,死前还嚷嚷着遗憾没喝上酒。

  曹都尉死了,他用肉身堵住瓮城门,给大伙赢得宝贵的撤退时间,全身被砍成肉泥。

  酸秀才死了,李汉三死了,陈二狗死了!

  最惨的是疤子高,他被暴怒的尉迟勇抓住,活活用马拖死,惨叫了大半个时辰。

  原本,原本他躲在山上,原本是可以偷偷逃走的呀!

  “殿下,你别太难过!咱们……咱们并不亏,五千人换三万,咱们够本了!兄弟们到了地府,都可以吹牛皮吹到投胎!”

  朱大猛并不太擅长安慰人。

  夏明昭哭得更伤心了:

  “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他们!昨天……昨天我本来可以带着大家一起撤到安远城的。是我执意要守住宁远关,才害得大家都死了,他们原本可以不死的,都是我的错,我没有遵守诺言,是我……”

  “殿下,你说这话是啥意思呢?”

  朱大猛突地站起来,因为激动,他脸上的伤口汩汩冒血珠子。

  他怒吼道:

  “咱们为保家卫国而死,又不是为保护你而死,你有什么错?错的是胡虏!错的是援军,特么的周力,老子要是有命活着,非宰了他不可!”

  “殿下,你无需自责,战死沙场才是好男儿的奖赏,我们不怕死!”

  “对,死有什么可怕的?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没错!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好好休息,养精蓄锐,争取守住宁远关。这样,死去的兄弟们才不是白死。”

  “来,殿下,再吃个马腿!”

  第一世死的时候,夏明昭才五岁,并不懂死亡的痛苦。

  第二世死的时候,夏明昭才九岁,也不明白生与死的重量,纯粹是不甘心。

  第三世死的时候,夏明昭24岁,刚出校园的萌新。她知道废土很残酷,但校园把残酷都挡在外头,她只在视频里看到血腥战争,只在文字中感受生离死别。

  视频也好,文字也罢。

  都比不上现在亲身经历的深刻,夏明昭抓着一块冷冰冰硬邦邦的马肉,狠狠地咬着,大口大口往下咽。

  马肉寡淡腥骚,和着泪水的咸,刚好能入口。

  其实换个角度想,这场战役确实值得吹牛。

  尉迟勇率领的一万轻骑兵,被龟蛇盾戈阵坑杀了两千多,被各种骚操作搞死了一千多。

  攻城的胡虏们伤亡更惨,秦都尉使出全身解数,把仓库的石灰、菜油都用上了,足足杀了对方两万余人。

  瓮城里,尸体层层叠叠堆积如山,鲜血更是流成了河。

  之所以会失守?

  无它,敌众我寡,敌壮我疲。

  连续打了一天一夜的仗,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是个人都累了。

  就算精神亢奋,热血沸腾,可肌肉它酸呀!

  而且,在尉迟勇摸清了龟蛇盾戈阵的缺点后,他特么的也学着搞烟熏。

  痛能忍着,烟熏没法忍着。

  龟蛇盾戈阵只坚持了十多个呼吸就散了架,是盾兵队和弓箭手拼命护卫,才成功撤回城。

  然后,首尾夹击!

  夏明昭困在内城墙,被包了饺子。

  “咚咚咚!”

  “胡虏又杀来了,快,抄家伙!”

  “抄什么抄?箭早射光了,投石机也散架了,喏,拎斧头吧!这玩意扛造,不卷刃!”

  “麻的!该死的尉迟勇,老子cao他八辈子祖宗,就不能歇会再打嘛!”

  “没事,打就打呗!反正城门的锁扣被我卡死了,他尉迟勇有本事就把铁门凿开。咱们这些人死不死的,他都出不去,哈哈哈~”

  话虽如此说。

  但活着的人都不会想死。

  夏明昭拎着一根大铁棒,机械地开干。

  经过一天一夜战场厮杀,她发现,与自己的怪力最相配的武器,不是刀不是枪,而是大铁棒。

  别看刀法耍起来很美,也别管策马提枪有多英姿飒爽,这些个东东,一次只能杀一个人,最多俩!

  大铁棒就不同,一棍子打下去,脑壳敲得稀碎。再来个铁棒横扫,简直是群体伤害的最佳选择,谁沾谁死。

  不过,大铁棒也有一个缺点。

  那就是:手能握住的铁棒棒,重量轻,杀伤力不够。重量极的大杀器铁棒棒,她又一手抓不住,得双手。

  这样,就影响了身体的灵敏度。

  “公主,你投降,我娶你当王后!”

  再一次无功而返。

  尉迟勇已经学会了平息自己的怒火,免得气死自己。

  他想招降夏明昭。

  因为,他发现这位公主殿下实在是块难啃的骨头,再打下去,纯粹是白费劲。

  还不如把她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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