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的世界
大陆历435年,阿鲁卡刚满十八岁。而十年前,阿鲁卡还不叫阿鲁卡,圣艾诺斯大陆上也根本没有这号人。
当时的他名叫孟非,是一位身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好青年……如果不为非作歹就算好青年的话。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时代,他实在是个异类。往好听了说,他是个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人,往难听了说,就是懒散度日不求上进。
因为压力大竞争激烈,现代社会向往“心远地自偏”的人并不少,但八成是看多了武侠小说,一成是自暴自弃,像孟非这样真正心性淡泊到了极点的人是少之又少。从懂事起,孟非就没什么远大追求,总觉得美人豪车累心,功名利禄乏体,唯一能让他疯狂追求的就是看书,甚至只要印着字他就能看得下去,包括并不限于家用电器的说明书、路边小广告、电线杆上的老中医广告……
而他也不求书中自有黄金屋,纯粹就是喜欢看。一开始家人还觉得这是好事,小孩子看书才有出息嘛!后来才发现他真就只看书,别的啥也不爱干。在多年改造未果后,亲戚朋友基本都放弃了劝他上进的念想,只求他能养活自己。有些亲近的朋友还经常打趣劝他去出家算了,反正整天一副看破红尘美人白骨的模样。
孟非呢,还真仔细思考后认真回答了一番:进了寺庙,倒是不愁吃穿,可是就不能什么书都看了,那简直比死了还难受。而且……我是个食肉动物啊!
不过读书也不是一点用没有,至少启蒙比同龄人早些,眼界开阔,心智成熟悟性也高。仗着有些小聪明,孟非没怎么用功就混进了一所重点文科大学。由于分数刚够擦边,被调剂到了无人问津的语言学专业。孟非本人倒不在意上什么专业,对他来说就是换个地方看四年书的问题罢了。他的家人呢,也早就放弃劝他上进,觉得孟非能拿个重点大学文凭,以后够养活自己就行。
于是孟非就跌跌撞撞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基本没上过课,考试全靠突击复习,每一个学期都徘徊在挂科留级边缘,偏偏又死活掉不下去,成为那一届不大不小的另类传奇。
之前也说了,比起同龄人来,孟非的心理年龄要成熟许多。这却与智商情商什么的都无关了,照孟非的理念,一本书就是许多人的人生缩影。就算来个傻子,看过这么多人的人生经历也该明白点道理了。
孟非作为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人,自然是古今中外东西各地生冷不忌,不仅没有一般人眼中读书人的迂腐,反而比绝大多数人都开明。心理成熟,有点小聪明,能说会唱乐于捧哏,心性又淡泊,从不与人争,这么个人实在很难惹人讨厌。就连大学里的老师们也只是怒其不争,骂几句懒东西,从不觉得孟非这人哪里不好。
等到毕业,孟非找不到工作时,与他关系最好的中文老师甚至念着香火情,把他推荐在学校图书馆当个管理员。这正是孟非最为梦寐以求的工作,虽然工资很低,只能勉强度日,但胜在清闲,又能借机博览群书。至于什么娶妻生子赚车买房……孟非并不反感,若是有那个能力,他也会去做。但要让他努力去争,是真没兴趣。
有本书看,有口饭吃,有张床睡,便能自得其乐。一位好友在孟非的笔记上看过这句话,戏称孟非为“三有先生”,孟非听了只是嘻嘻一笑,既不引以为傲也不自卑。
在他看来,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自己开心就行了呗!当然,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会同意他的观点。年轻人,还是得有点拼劲。
总而言之,他就是这么一个懒人闲人,用他家乡话说就是个“散仙儿”——这毫无疑问是个贬义词。不过这好比猫吃鱼狗啃骨头,鱼潜水鸟飞天,天性使然,让他改也改不了。
某年某月末日,二十七岁的孟非在图书馆古籍区发现了一本他看不懂的书……这里要提一句,孟非对书的热爱绝对非比寻常。他总觉得外语书译成中文后就失了原本的韵味,所以为了看明白外语书,特地去学了好几门常用的外语。也不知是他天生擅长学语言,还是大学时语言学留下了底子,不管学哪门外语都进步飞快。
因此在语言这方面,孟非还是很有自信的。可这次他所发现的古籍,他不仅看不懂,甚至不知道里面用的哪国文字。仿佛那些根本不是字,而是孩童的信手涂鸦。但这样的书怎么可能进的了一所重点大学的图书馆?
心怀疑虑的他把这本古籍用借书机扫描了一遍,发现名字叫《圣艾诺斯大陆记》。乍一看这名字就是本魔幻小说,还是十年前那种老套魔幻小说,放到网上肯定三天就扑街那种,如何能算古籍?孟非百思不得其解,决定把书借回家,用电脑搜一搜书中的文字来源,好好研究一番。
当晚他把昏暗的台灯开好,打开自己用了五六年早已被淘汰的破烂笔记本,郑重地打开了《圣艾诺斯大陆记》的封面……然后他就眼前一黑,穿越了。
——
穿越后的孟非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出现在一片幽暗森林当中,还变成了外国人的模样。看过不少小说的他在短暂的惊慌后,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的现实。这位可是真正的随遇而安,对前世也没什么牵挂,略略担心家人和朋友后,立刻开始琢磨自己来到了哪里,该做些什么。
最重要的是,这里有没有书看啊?如果有,是不是内容比地球上的那些还丰富多彩?想到这个世界上或许有完全不同于地球的书籍存在,淡泊如他也有些心潮澎湃,开始幻想起美好的未来。
可惜孟非高估了自己身为一个七八岁小孩的能力,低估了荒野求生的难度。贝爷可以摸爬滚打逃出森林,不代表他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也可以。晕头转向的迷了几天路后,孟非就只剩下了两个选择:**而死,或者做个好事,死前先拯救一个即将**而死的食肉动物。
他猜出了自己现在就处于那个叫做“圣艾诺斯大陆”的地方,从这个名字看来,这多半是个西方式的魔幻世界。这地方的野果能随便吃吗?这地方的水能随便喝吗?孟非可不敢来个神农尝百草,他宁可饿死,也不想被毒死,更不想死在幻觉之中。
就在他饿到濒死之时,终于迎来好运,他遇到了自己后来的剑术老师——带领猎人跑到隐者森林来驱赶狼群的崔哈克,这也是后来崔哈克一直叫孟非“狼崽子”的原因。当时先是一群眼冒绿光惊慌失措的狼群从孟非身上狂奔而过,紧接着一群挥舞着火把短弓的莽汉从孟非身上狂奔而过,最后这群莽汉完成目标悠哉返回时又踩了孟非一遍,殿后的剑术大师兼白草村著名佣兵崔哈克老爷子才发现孟非。
十年过去,孟非还记得当时的画面。一脸褶子的崔哈克身上散发着狼血的腥味与钢剑的煞气,气势令人为之心折,蹲下身啧啧两声,惋惜道:“这倒霉孩子,也不知道是哪来的,竟然被饿成这幅德行,饿的胳膊腿都骨折了,难道是狼群养的?”
孟非奄奄一息地看着崔哈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鼓起最后的力气骂道:“你……你……你能饿出骨折来吗!?”
崔哈克并不生气,反而大笑道:“哈哈哈哈哈,这模样了还有力气吼人,我喜欢!赞美伟大的太阳神,从今天开始,你这小狼崽子就是我的儿子了!”
之后,孟非就被拐上了崔哈克的贼船,成了个没什么前途的白草村佣兵,也有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名字:阿鲁卡。若是不看崔哈克平时除了出恭什么事都让阿鲁卡帮着干,以及心情不好就揍阿鲁卡出气,再加上任务赚来的钱两人八二开,还有每天早上四点不到就逼阿鲁卡起来练剑,以及……崔哈克还是对阿鲁卡不错的。
而一同跟着崔哈克学习剑术的大师兄西农和二师兄约法,对阿鲁卡也是很好,比崔哈克好多了,把他当亲弟弟来护着。道上哪个不开眼的佣兵敢对阿鲁卡炸毛,这两位师兄真是敢拔剑就砍,像佣兵这种职业,一天死上两三个也没人在意,连治安官都懒得管。
刚来白草村时,阿鲁卡还觉得自己身为一个穿越者,说不得要摒弃前世恶习,在这番天地里拼出一番事业来。后来发现佣兵这行实在没前途也没钱途,出人头地比登天还难上几分,而且圣艾诺斯大陆也压根不是他想象中那“龙与地下城”的世界,没有魔法、没有巨龙更没有巫师,只有些神神叨叨整天披着红袍膜拜太阳神的赤教祭司,大部分连只鸡都打不过。圣艾诺斯大陆的武力水平,若是放到地球上,约莫就和中世纪的欧洲差不多。
阿鲁卡本就是个懒散性子,一晃十年平平安安,他也就没了那些心思,觉得自己大概不会穿越第二次,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好歹这片大陆上书籍不少,干佣兵赚的钱勉强买得起,他这就满足了。虽然身边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识字也不想认字,觉得读书纯属浪费时间,属于贵族和祭祀们的消遣,但他却不用学就能读会写圣艾诺斯语了。至于原因,阿鲁卡是想不通也懒得去想。
谁知该来的总会来的,他的老师一朝揭开身世之谜,竟是莱因国王的私生子……咳咳,竟与莱茵王室关系密切,而他这么个村里的小佣兵得见莱茵王国国师,若说不是冥冥中早有定数,他肯定是不信的,这概率也忒儿小了吧。
这一刻,阿鲁卡相信自己的穿越而来是有意义的,是有价值的,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而前十年的平静生活都是为了给他积蓄力量,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只是转念一想,这么个根本不存在魔法,连斗气这经典设定都没有的世界,哪能有什么天意安排或神明旨意啊?结果这穿越还是意外中的意外吧?还是坑爹呢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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