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哥,别杀她!(9k)
原来白团的父母都是大妖,却在白母渡第三次雷劫时双双陨落。
本来,以白母的修为,还有白父的帮助,要渡雷劫,也不是太困难的事。只是当时白母怀着白团,身上妖气冲天,相当于两只妖精的渡劫,引来的雷劫异常凶猛。
白团母亲自知抗不下,也不想连累白父,本想独自受了,却拗不过白父舍命相护。
夫妻俩决定同生共死,却不愿连累阿寻,故而早在雷劫到来之前,将他支走,骗他说,此次雷劫凶险,唯恐护不住腹中胎儿,若是吃了某种灵果,会降低风险,只是那灵果十分难寻。
阿寻听了,便决定去找灵果,扬言千难万难,也定在母亲渡劫前将灵果找来。
他走的那日,夫妻目送他的背影,许久。
阿寻不知,这一别,却是诀别。
白父告诉阿寻,白母的雷劫在一年之后,其实,顶多半年,雷劫便降临了。
他不忍让阿寻目睹双亲惨死,更怕他冲动之下做出什么傻事,不如让他远走,归来时,早已尘埃落定。
看不见,就不会那样痛苦。
纵使世间举目无亲,长路漫漫,他也会渐渐习惯。
当时的雷劫,据说是百年内声势最浩大的,等阿寻赶来,不见父母踪影,却发现被天雷劈得焦黑的深坑里蜷缩着一个小东西。
彼时,它身上的防护罩正慢慢散去,露出其棕黄色的皮毛,小小的脑袋,小小的身子,明显有些先天不足,眼睛紧闭,睡得十分安宁。
阿寻颤抖着从坑里抱出这个小东西,眼中溢满悲痛。
他的父母,被天雷劈成了飞灰,所留幼狐,却没受一点伤害。
这是他们用生命换来的孩子,是他的弟弟,世上仅存的亲人。
从此,阿寻便与白团相依为命……
白团看起来安然无恙,终究是受了天雷影响,资质犹如普通的杂毛狐狸,连皮毛也没有继承父母的雪白光亮。
任谁一见他,都不会将他与昔日那两只狐狸大妖怜惜在一起。
这样的白团,灵智未开,活个几十年,归于尘土,就是他的宿命。
但是阿寻不甘父母用命换来的宝贝就这样毁于一旦,因此想方设法助它成精,它无法自己修炼,便窃取旁人内丹,移花接木。
他想,他的弟弟,不需要有多大的本事,有他一日,便护他一日。
就算自己不在了,也会替他安排好后路。
白团自小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虽然常被哥哥身上的光芒衬得黯淡无光,却从不嫉恨,他不知道别人的哥哥是怎样的,却深信,自家的哥哥是顶好的,世上,将再也难以找到一个人,像哥哥这般不求回报地对他好了。
又说起银牙,与阿寻少年相识,两人曾为好友,最终撕破脸皮。
这其实是阿寻单方面认为的,他对银牙的爱慕深恶痛绝,不屑与之为伍。银牙却至始至终将这个骄傲又冷漠的少年捧在手心,纵使他对自己冷言冷语,拳脚相向,银牙始终嬉皮笑脸……只要对方高兴,打了自己左脸,他还会将右脸蹭上去,真真是痛在身上,甜在心里。
如此这般,白团说了很多,宋汐始终静静听着。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太过遥远,又匪夷所思,便只当别人的故事,听过便罢了。
心里总算明白,为何银牙对阿寻如此执着,如此地理直气壮,怕是少年情怀加之经年累积的结果,真乃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
不过,又与她何干呢!
她现在护着阿寻,也只是一时责任,过了这个坎儿,她未必要管他,也未必管得了。
白团说累了,便靠在宋汐肩头,抽噎着缓缓睡去,宋汐将它放在马车里躺平。
眼角一斜,发现坐在角落里的阿寻靠着车壁,早已睡着,睡颜恬静安详,美丽不可方物。
若之前还像个机器人,不知冷暖,不知疲倦,如今的阿寻倒是晓得睡觉了。他独自待着,无人打扰的时候,就会睡去,睡得很浅,一旦有陌生的气息侵入,便如立即睁开眼来。却对她的触碰,显得异常习惯。
便如此时,宋汐轻手轻脚地挨过去,扶着阿寻躺好,他仍旧睡得好好地。
也许,在他的认知里,她就像是空气和水一样的理所当然。
这是对她的信任么?
想到此,宋汐“呵呵”笑了。
初见时,他有如牵线木偶,面对陌生人时,浑身紧绷得像支拉紧的弦,眼中寒光四射,杀气凛然,让人望而生畏。在她身边,却是异常柔软,虽然木木呆呆,却呈现出一种放松的状态。
到如今,他甚至会主动依偎过来,来牵她的手。
有时,看着他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宋汐会觉得,他是有意识的。
但你问他,他仍旧什么都不答,偶尔你说的多,他会歪着脑袋看你,像是认真地思考着什么,又像是努力挣脱某种沉睡的魔咒。
不可否认,阿寻的状况在变好,是因为呆在她身边吗?又或者,是十方的念珠起了作用。
照这样发展,就算某天,阿寻开口说话,她也不会太吃惊。
宋汐展开被子,替两人盖好,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轻轻笑了。
论长相,白团只眉目上与阿寻有三分相似,却也只是形似,阿寻那浑然天成的魅惑是白团无法比拟的,论美色,他连阿寻十分之一也达不到呢!
任谁一看,也难以想象这是一对兄弟,可两人一旦在一起,却自有一种温馨和谐。
阿寻气质太冷,对旁人似乎有种本能的排斥,使得无论谁和他站一起,都有一种被他比下去的错觉,因而显得格格不入。和白团在一起,却让人觉得温暖舒心,这是长时间培养起来的默契,血脉相连的羁绊,旁人羡慕不来的。
车厢太小,躺不下三个人,她便靠着车壁睡了。
……
半月后,几人到达莽州邙山,直到山脚之前,白团都是迷迷糊糊,进了山,就显得很自如了。
左拐右拐地在前带路,显得驾轻就熟。
化形之前,他纵使记得,方向感也未必有这么好,化形之后,智力提升,混沌的脑子便渐渐清晰。这便是妖精们拼命也想渡劫成功的原因,不但本事见长,智慧也见长。
人活在世,很多时候都是凭借脑子,他们野兽本就不如人类聪明,因而无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人类之所以强大,不在于他们的肉身,而在于他们拥有独一无二的智慧。
妖兽获得力量,尚难敌人类狡黠,如若获得智慧,才算真的强大。
当初的白团,为了吃食,去钻宋汐的陷进,换了现在,或许会为美食折腰,却不会再轻易被陷阱套住。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摘除了路痴的帽子,没走过的地儿,他仍旧是晕乎的,这条路他已然走了多次。
白团说,阿寻以防万一,不但布下结界,还布下了阵法。
宋汐只觉得白团走的路径曲折巧妙,就连周围的树木石头都带了某种玄奥,的确像是某种阵法。至于结界,宋汐倒是没什么感觉,许是她肉眼凡胎,看不真切吧!绕过几颗大树,面前突现一片岩壁,壁上光秃秃的,看不出有甚特别之处,疑虑间,宋汐见白团拉着阿寻直直朝岩壁撞去。
她吓了一跳,忙伸手去抓。
白团似早料到一般,一闪身躲过去了,还回头冲她一笑,眼珠子骨碌碌直转,说不出的狡黠可爱,身子却不住往前。
宋汐低呼一声,本以为会看见一出惨剧,白团和阿寻的身影却没入岩壁不见了。
宋汐以为自己看错,眨了眨眼,仍不见两人身影。
踟蹰间,白团从岩壁内探出半个身子,冲她招手,“还不进来,要在外面生根不成?”
那半截身子,真像从岩石里长出来的,这情景当真诡异。
宋汐愣了半响,才恍然这是个障眼法,当下不再迟疑,也跟着入了岩壁。
里头别有洞天,仰首望去,湛蓝的天幕下,层峦叠嶂,峭壁奇石,壮观悠远,连明媚灿烂的阳光也作了背景,近处花红叶绿,鸟语花香,应有尽有,鼻尖还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好个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宋汐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眼中亦是神采奕奕。
白团见她如痴如醉,便笑嘻嘻地开口,“以往在家里呆烦了,哥哥便带我来这里。这里环境清幽,野味肥美,还有一口有利于修炼的灵泉水,就是太安静了些,连个玩耍的去处都没有。”
没入世之前,换座山头,白团已觉得很新鲜,阿寻将他保护得很好,或者说,看得很牢,在遇见宋汐之前,他几乎没有和人类正面打过交道,更别说见识那尘世繁华了。
见惯了花花世界,再来这里,就嫌太冷清,它还是喜欢热闹。
却不知在历尽千帆,厌弃浮华的宋汐看来,若能和心爱之人相守于此,才是人间极乐。白团带着宋汐走进一座洞府,里面完全是居家模样,桌椅床柜皆有,又分数个洞室,有的作卧室,有的作书房,有的作待客厅……
其中一间,内有一小潭,不过十数平方,必然是白团所说的灵泉了。
正中央不断有小泡冒出,必是泉眼。
此泉水清澈闪耀,阗然无声,清虚宁静好比空气。
宋汐正觉得渴,掬一口饮了,但觉清冽甘美,比得上优质饮料。最重要的是,原本有些疲惫的身体,饮了一口,竟觉得精神不少。
白团看她一脸惊奇,颇有些自鸣得意,“妖精泡在灵泉里修炼速度会加快,凡人饮泡此泉,也是好处多多。”
宋汐问道:“什么好处?”
白团顿了顿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见宋汐皱着眉头,白团不由得扁扁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哥哥偶然间说起过,你是我第一个带进来的人类。”
宋汐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知道了!”
刚刚只喝了一口,便有提神之效,其他好处,她慢慢挖掘就是了,白团,也没禁止她使用灵泉不是。
心中倒是真的惊异,世间竟真有如此神奇之物,若在从前,只怕她要当成天方夜谭,修真的世界果然是玄幻的。
就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分,转而又想,白团一只妖精都修炼得如此艰难,她一个普通人类,岂不难如登天。且那些江湖术士,她从前也见过一些有本事的,也没听说哪个就真能延年益寿了。
若只是为了获取力量,一己之力,也难以和国家抗衡,只要权柄在手,就不怕被人欺辱。若只是安身立命,武功足以。白团见她一言不发,不由得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她的手臂,“宋汐,在想什么?”
宋汐掩去眼中的思绪,微微笑道:“我就是想,这么个世外桃源,又有这宝贝灵泉,你和阿寻怎么不干脆搬过来,如此,也可躲避银牙的纠缠。”
白团瞬间苦了脸,“你当我们不想?但银牙曾发过誓,就算我哥躲在天涯海角,也会把他找出来。我哥本来不信,但是后来,也不得不信。我哥很珍惜这块宝地,不想轻易暴露,便另选了几个住处隐居,好试探银牙的底线。银牙并不是时刻看着我哥,因为缠得太近,我哥会不高兴。
只要哥一年半载不露面,银牙必定竭尽所能地寻找我哥。只可惜,无论我们藏在哪里,少则半年,多则三年,银牙必定会把我们找出来。一旦找着了,天天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简直烦死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哥哪敢常年藏在这个地方,也就不时带我来这里散散心,吸取一下灵泉的精华。不得不说,银牙这厮,找起人来,还是有些手段的,便是我们此时来这里,也不能待太长时间,多则一年,就得换个地方,不然那家伙找到这里,发现了这口灵泉,岂不白白便宜了他。”
宋汐但笑不语。
……
宋汐就这么在洞府内住了下来,她想,等阿寻解咒术,便向两人辞行。
至于阿寻的走火入魔,她能力有限,也是爱莫能助。
这山谷环境清幽,又十分安全,他只要不出山,有白团守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只是计划赶往往赶不上变化。
这一日,宋汐正在泡灵泉,白团便激动地跑了进来,“宋汐,我哥有救了,有救了!”宋汐此时身无寸缕,暗骂一声臭小子没眼力,手上却灵活地抓了衣物披身,感觉内力似乎有所长进,不由得窃喜。
这泉水果真神奇,在里面打坐,竟能助她突破瓶颈。此前风餐露宿,皮肤亦粗糙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泉中泡了几日,身上的肌肤竟变嫩了一些。
白团只觉得有什么白花花的一闪而逝,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那是某人的躶体。只可惜,她动作太快,根本来不及看清楚,但瞧那身皮肤,倒是挺好看的,这么一想,脸便红的像煮熟的瞎子。
换做从前,他必然不会如此皮薄,当初看她和淳儿滚床单,它都能视而不见,顶多觉得吵。他当时把自己定位成一只野兽,加上不到思春的年纪,看异类交配,根本就没什么感觉。
如今,有了人类的身体,又在人堆里过了一段日子,他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将自己和宋汐归为同类,又知道点男女有别,自然知道害羞了。
却也只是害羞,并没生出别的心思。
他喜欢宋汐,但这种喜欢和对阿寻的喜欢,似乎是大同小异。
不过心里总归有些不自在,“你怎么不穿衣服的!”自己理亏还恶人先告状,宋汐都被气笑了,“你怎么不敲门!”
“这里没有门呀!”白团傻乎乎地抬头,恍然想起什么,正要红脸,却发现宋汐已经穿好了衣服,暗道这人动作倒快,心里却有些莫名遗憾,刚才怎么就没看清楚呢!
不知道为什么,化形之前他对宋汐的躶体不感兴趣,人类的身体,在他看来,无外乎是一团白花花的肉,也就是肉多肉少的区别,也看不出什么美丑。当然,它也从未仔细去看过,因为不屑一顾。
如今有了人形,他自己的身体倒是研究透了,原来作为雄性的人类身体长这样。对雌性的他也好奇,却不想看别人的,只想看宋汐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理,最终他归结于他就熟识这一个女人,不看她,看谁的?故而也就理直气壮,理所当然起来。
他暗暗决定,有机会一定要看个清楚,听说男人的身体和女人不同,他想知道,有何不同。
因为不动人情世故,他也不觉得看她的躶体有什么不对,她在淳儿面前可大方的很,就是对他有点小气,这不,他才瞄了一眼,她就脸黑的跟锅底一样,真不够意思。
宋汐不由得翻白眼,“你就不会在外喊一声?知不知道这样很没礼貌,下不为例!”
“好啦!”白团吐了吐舌头,嘴里应得好好地,心里可没当回事。
“你来找我什么事?”宋汐理平了衣襟,坐在一旁的石床上。
白团赶忙挨过去坐了,一边神叨叨地从怀里掏出一卷竹简递给宋汐,“我发现了这个。”
从前,他看书,只觉得认得那鬼画符,却不明白其含义,化形之后,茅塞顿开,以前困惑的东西,如今全解开了。山中无聊,他就去翻看哥哥珍藏的古籍,还真让他发现了好东西。
宋汐接过一看,整一团鬼画符,看不懂,不由得将竹简丢回他怀里,“什么鬼!”
白团宝贝地接住,一脸你有眼不识金镶玉的表情,“这是古文,专供修真人士看的,你自然看不懂。”
宋汐冷着一张脸道:“那你给我看做什么?”
白团抓抓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人家不是一时激动忘了么!”说罢,摊开竹简,指着几行文字念,认真地念道:“喏,这里写着,若妖精走火入魔,同束缚者双修也可除魔性,可能不如贵人那般见效快,但我想,多修几次也就好了!”他说的兴致勃勃,两眼放光,仿若已经看见了美好的未来,却忽视了宋汐越来越黑的脸。
“怎么双修?”
“就像你和淳儿做的那样啊,不过你与我哥哥结合,他体内的真气会在你体内游走,待净化了魔性,又流回他体内,就这样一遍遍地洗涤魔气,直到我哥哥无恙。”
话未说完,就被宋汐一口打断,“荒唐!”
白团这才发现宋汐的脸十分阴沉,咽了咽口水道:“怎么荒唐了,这可是古籍上记载的,是可行的。”
宋汐严厉道:“可行也不行,这种事是随便能做的吗?”
白团真不觉得自己错了,反倒是愤愤难平,“这怎么是随便做的呢,这是要救我哥的命啊!我哥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多少人连他的头发丝都碰不着,我让你跟他双休,能抱能摸还不要钱,这是让你捡了天大的便宜你知不知道啊!还有脸嫌弃,我说你嫌弃什么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宋汐越听脸越难看,白团还在喋喋不休,“再说我哥现在多乖,身娇体弱易推倒的,多难得的机会,要换了平常,有人敢碰他一根手指头,早就死了八百回了!”说完又觉得这劝人的方式有点不对,赶忙改口,“不过你是为了救她,我哥不会不明事理的,我也会保你平安。”这话说的他自己都心虚,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自家哥哥的安危,别的都可以靠边站。
宋汐还是不答,白团的气焰便有些低了,脑子里酝酿着说辞,别别扭扭地开口,“我听人说做这种事是很舒服的,我哥现在最听你的,要不我给你整两本那什么春什么图的,这样,你让他摆什么姿势,他就摆什么姿势,岂不爽快?”
虽说这些话,都是他在馆子里偷吃时无意间听人说的,也不大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说出口莫名有些羞耻肿么回事!只不过看那些人口口声声说什么人间极乐,又一副心猿意马,神色授予的模样,想必是极其舒服的事情。拿这个引诱她,没错吧?
这下,宋汐再也不能忍,猛地从床上站起,咬牙切齿道:“反正我不会做,要做你找别人去!”说罢,一甩袖子,扬长而去。
也许,对于他们妖精来说,这只是一种修炼乃至于救命的法子,没有特殊的意义,但在她宋汐这里就行不通。
那是能随便做的吗?那是只有相爱的两个人才能做的,在现代,她做了一辈子的浪荡子,不知伤透了多少人的心。纵使前世在风曜身上吃了亏,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故而,她仍旧洗心革面,好好做人。何况,她遇到了淳儿,对这份感情,还存有期待,就不能如此践踏。
若有别的法子,她一定鼎力相助,唯独这个不行,她宋汐,也有着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阿寻,对不起,我不能为了你,放弃我的坚守。
说白了,她宋汐,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宋汐,你真见死不救,你给我回来!”
宋汐回到隔壁洞室,铺了软缎的石床上,阿寻乖乖地坐在原地,见她进来,黯淡的眼眸似乎被流光点亮了,整个人都璀璨起来,宋汐看着他,莫名觉得眼涩。
她看他主动地依偎过来,手自然而然地牵住她的,她的视线,便也落到了他如玉般修长白皙的手指。
也许是山谷中清幽的环境感染了他,阿寻并不如在闹市时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他只是不喜欢陌生人的气息。在这里,只要她发话,他会乖乖地独处一室,却不肯离她百步。
宋汐在做一些私密事时,会令他呆在隔间。
原本十方说,他七日便能清醒,如今都过半月了,他仍旧木木呆呆,也不知是哪里出了差错,兴许是走火入魔的缘故?
又见阿寻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眼里满是自己的倒影。
他虽然木讷,一见到她,眼睛就会发亮,宋汐觉得,这时候他或许是喜悦的。这样的阿寻,让她的心,也跟着柔软起来,却始终无法跨过心里那道坎。
若是心无所属,救了也便救了,如今却必得为淳儿守节。
淳儿虽然瞒了她许多事,对她的爱却掺不了假,她在等着他敞开心扉的那一天。
那个人呀,看似冷漠,总一副坚不可摧的模样,心底其实是柔软而脆弱的,越是亲密的人,越能将他伤透摧毁。她可以想象,若她背弃了他,他终其一生,都不会再相信爱情了。
她怎忍心辜负他呢!
有人或许会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偷偷行事,仅此一回,他未必知道。
但这只是自欺欺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始终包不住火,与其战战兢兢,提心吊胆,不如不做。
宋汐抚过他的腕间,褐色的念珠已然黑了大半,用不了多久,咒术就该解除了吧!
留下来也帮不了什么忙,不如早些离去,再过两日,便离开此地吧!
至于阿寻,清醒的他,相见不如不见。
此前她无意间叫出了他的名,束缚了他,如今又扯出这双修一事,也不知他心里如何膈应。
虽然没见识过阿寻的本性,但从白团的口中,她亲身感觉,阿寻就应该是个十分骄傲的人,他是完美的,自由的,不应为任何人束缚,不应为任何人亵渎。
她成为了他的束缚者,自当远离他,免得让他以为身上套了一副枷锁。
宋汐轻轻抚着他的长发,眼中既无奈又难过。
我无能为力,却还是希望你能度过这次难关……
走的这日,宋汐想白团肯定不依,便留下一封书信,打算悄悄走。
走之前,她想去看看阿寻。
一条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别说是人。两人朝夕相处,半月有余,何况还是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整日看着,也不知道多么赏心悦目,他还乖乖巧巧,从不堵心。有时候,看着阿寻,宋汐感觉自己养了一个孩子。
为了方便,阿寻就住在她隔壁的洞室,有时半夜,他还会自己跑过来。
“阿寻!”
宋汐走近洞室,刚叫了一声,便觉有些不对,停住脚步,却已然晚了。
一股莫大的压力袭来,宋汐抬眸,就对上一双猩红的眼睛。还未等她分辨,身体陡然受到重击,一时间心神俱针,伴随着胸口闷痛,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往外飞去。
直撞到几米外的石壁上,一声闷响,最终滑落在地。
“哇”得一声,宋汐张口,吐出一口鲜血,染红了衣襟和面前的土地,前胸后背都火辣辣的疼痛,一时间竟起不来,只能瘫在地上闷咳,每咳一口,便带出一缕血丝,片刻功夫,手掌上已然满是鲜血。
特么一定伤到脏腑,竟下手如此凶狠。
“哼!”头顶响起一声冷哼。
宋汐猛地抬头,正对上阿寻的双眼,冷酷锐利,充满杀机,哪还有半点迷茫的样子。
阿寻,竟在这时候清醒了!
宋汐本该理直气壮,对上这双眼睛,竟有些莫名心虚,回过神来,又暗暗生气,尼玛她带他出虎口,又救他出狼窝的,有啥对不起他的。
对不起的应该是她,竟然恩将仇报,一掌去她半条命!
想到此,她又仰头迎上了他的视线,他眼神如冰,她视线如刀。
这态度,瞬间将阿寻激怒了!
“你该死!”漂亮的红唇,一开口,就吐出冷酷的话语。
阿寻没有动手,宋汐却感觉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咽喉,她觉得难受,也觉得惊讶,这就是妖精的法术?
很快,她开始呼吸困难,加之身体的疼痛,难受得仿佛随时都要死过去。
直到此时,宋汐也没后悔救了他,她只是觉得,这人性格太欠,恩将仇报竟不带一点犹豫的。
“哥,你在干什么?”白团不知道什么时候赶来,见此,连忙惊呼。
他是被那声音吵醒的,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哪想出来竟看见这么个情况。之前还以为是宋汐在搞鬼,原来是自家哥哥要对宋汐下杀手啊!
阿寻不理会白团,只是收紧了力道。
宋汐只觉得眼前发黑,眼看就要背过气去,白团一下子扑了过去,一把抱住阿寻的大腿,红着眼道:“哥,放了她,放了她,求你了!”
“让开。”阿寻本想将白团甩开,无奈他抱得太紧,若是用力,又恐伤了他,阿寻的眉头深深皱成了川字。
白团呜咽起来,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知道她束缚了你,可杀了她,会成为你的心魔。”
别看阿寻下手如此之狠,他如今也是面色惨白,冷汗涔涔,心如刀绞。
杀掉自己的束缚者,就好似剥自己一层皮,去自己半条命。
饶是如此……
“我宁可受锥心之痛,也不愿被人束缚。”他早已走火入魔,哪还会在意多这么一桩。
宋汐已经是半昏迷状态,不知道是不是两人之间那若有似无的联系,这话竟听得十分清楚,话里的决绝之意,让她心生绝望。
这就是阿寻,竟比她想的还要骄傲,还要冷漠。
“可她也是我的贵人,你杀了她,我可怎么办呀!”白团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他真是怕极了阿寻杀宋汐,“我不能没有她,她要是死了,我也,我也……”他想说,他也不活了,但又有些说不出口,他还是有点想活的,修道人不能随便诅咒自己啊!
幸好阿寻没再出手,而是犹豫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白团为一个外人流泪,既心痛,又心塞。
辛辛苦苦养大的弟弟,竟一心向着一个外人。
他是可以不顾自己,却不能不顾白团。
“滚出这里,别让我再见到她!”撂下一句,阿寻甩袖而去。
白团松了口气,忙不迭回头去看宋汐,却发现她早已昏死过去。
一个凡人,哪里能够承受哥哥的雷霆之怒,哥哥方才,是真打算杀了她呢!
想到此,他心中一阵后怕,不由得将宋汐紧紧抱在怀里。
宋汐住的洞室是不能去了,哥哥就在隔壁,这要是不小心撞见,再要杀她可怎么办。在做通哥哥的思想工作之前,还是把人藏起来比较好。洞府里倒还有别的洞室,但白团不放心她一个人,最后把宋汐挪到自己窝里去了。
宋汐受了伤,脸上身上都有血,白团左摸摸,右摸摸,也摸不出个名堂,最好伸手在她鼻子底下探了探,还有呼吸,便安了心。
他不会治伤,便去宋汐洞室里走了一回,想去找点伤药。结果伤药没找着,倒是发现了她放在石桌上的一封信,信里说,她有事有事先走,日后有缘再见。
白团捏着信,心里只觉得憋了一团火,简直想把这信撕了。
他为她又是跪地求饶抱大腿撕心裂肺的,她倒好,一门心思地想着跑路,早知道不救她了。
想想又舍不得,他白团可不像某人那么没节操,她无情,他不能无义啊!
想了想,拿着信,去隔壁找自家哥哥,他不知道宋汐这伤严不严重,就这么搁着,保不准一命呜呼,救人还得求大神吶!更重要的是,得想办法让哥哥留下宋汐。他之前说那话的意思,分明就是让宋汐滚出邙山,再见就取她小命。他还没放弃让两人双修呢,哪能如此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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