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初恋
我无法用文字形容重逢前那无比愉悦的心情,那是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紧张,它会让你手足无措、心神不定,并让你处于一种极度自恋和如坠仙境的状态,有好多温馨、浪漫的画面,在眼前没有次序的出现。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只有自己是最幸福的。
我疯狂的迷恋于那个虚妄的想象中,并不断地编织着这其中每一个浪漫的细节,就像一个编剧正精心的编制着每个感人、甜蜜的场景。我的学生时代,曾强烈的渴望成为一名作家或编剧,这样我会在文字里成为我想成为的任何一个人。或者把我的灵魂植入每一个鲜活的人物,把故事情节随意安插在身上,按照我的想法继续下去。
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地做到顺其自然。古贤、圣人或许都不能达到的境界。竭尽全力的想要做到,却总是本能的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
五年的异地相处,是漫长而又凄苦的。我们会利用一切有可能的机会短暂的相聚,然后依依不舍的分离。这一切将在在这一刻画上句号,而我准备用最浪漫的方式向我深爱的人求婚,也给我们八年的爱情画上圆满的句号。我心里默念着,这其中的每一步,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要说的话,甚至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微笑,我似乎都不能出错。八年的爱情,足以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剧。五年的等待更是考验着我们的爱情,时间和空间会淡化感情。很多恋人,最终无法逾越时间和空间的鸿沟,选择结束,去选择一份实实在在的婚姻。
为了爱情,我放弃了父母在老家托人、找关系给我找的优越工作,留在了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我们美好的记忆,有她熟悉的味道,有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有她灿烂的笑容和阴郁的样子。这样的付出在当时,对于我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无怨无悔。
爱情变成一种强大的动力,支撑着我,对于现今的社会,这个越来越虚无缥缈的词,在我心中始终是梦幻般的美好。而当我把我的决定告诉她的时候,迎头而来的却是一盆凉水,她选择背离我们当初的决定,选择了考研,而且考到了遥远的南方的a市。我们因此争吵,吵得很凶,连分手的话都说了出来。事后冷静下来,我还是选择原谅了她,也决定了无论如何也要选择坚守我们的爱情。她也被我的执着和坚守打动,也发下了“非我不嫁”的誓言。
金辛一直说这样的爱情不会有好的结果,让我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入进来,否则,你会伤的很惨,很长时间都不能恢复。但我还是那样做了,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就是这样的爱着她,其他的都无所谓。内心柔软的东西,在有些人的眼中是浪漫和感人的,但这样的东西缺乏理智的支撑,于是又会成为有些人诟病的东西。
总想着用文字记录下这段美好的,足以回忆终生的爱情,一直都没动笔,只等着那一个完满的结果。完美的结果,既是一段生活的结尾,又是另一段生活的开始。说不定,只有等到老了的那天,这样的文字才会显得更加的弥足珍贵。而且这样的文字会伴着我们走人另外一个世界。
回忆像一块糖,甜在舌尖,甜在心里。我和它融化在一起。没有郁青的日子,时常活在回忆里,活在思念里。
这个城市的秋天,有着明媚的阳光、湛蓝高远的天空和大团大团漂浮飞行的云朵。徐徐吹来的风,夹杂着海洋的气息,有种咸咸的味道。它刺激着你的鼻腔,有一种清凉、湿润的惬意;空气弥漫着迷离的花香和清新的草香,高大的树依然挺拔,树叶仍然苍翠欲滴,虽然没有了夏日旺盛的精力,颜色却更浓烈,给人的情感也更厚重。果园里熟透的苹果、梨、葡萄正散发着香甜的味道,让路过的人都垂涎欲滴。
衰败与成熟在这里,在这个季节得以充分的表现:在生命的一个轮回中自然的开始,慢慢地走向终点,然后等待着下一个轮回的再次开始。这里面有欣喜,也有忧伤。如同人生,辉煌之后,会走向衰落,到最好死去,消逝,但有些东西会成为永恒。比如爱情。
这样一个季节,给人的是诗情画意般的生活。人们沉浸在这一幅幅绝美的风景中,享受其中,不可自拔。去野外郊游、写生、爬山,呼吸一下大自然的清新空气;找几个朋友小聚,再小酌几杯,微醺后探讨未来,探讨人生,或只是很“猥琐”的探讨男人或或女人;一群人的时候可以打一下午篮球,独自一个人可以坐在校园的长凳上读书;恋爱的人,和自己相爱的人或是徜徉在校园的林间小道,或是两个人坐在安静的图书馆,在学习中享受爱情的甜蜜;单身狗们,泡在网吧里,在虚拟的世界里近乎癫狂;或者走在街上欣赏一场盛大的却不用门票的秋冬时装发布会,漂亮的姑娘们穿着各色的时装、三三两两或独自一人,走出美丽的步伐,来展示她们的美丽和自信。
热爱生活的人,会被感染的一塌糊涂,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浪漫,把自己融入这个巨大的空间中。
我喜欢篮球,确切地说,我更喜欢大汗淋漓的感觉。那是身体与心灵双倍的酣畅。站在篮球场上,我会忘记一切烦恼,一切得失荣辱,只是尽情地享受着这其中的感觉。尤其是工作后越发明白,在残酷的拼杀中,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可能成功的。更为重要的是,篮球场是我的初恋萌生的地方。初恋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那份简单的纯真,不掺杂任何利益得失、面子、门第关系等一切因素。所以才会变得难以忘怀。
那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又一个无聊周末的午后,一群无事可做,无恋爱可谈,兜里又没多少钱的“□□丝男们”,只能在球场上迸发自己的激情、折腾自己的身体。而像金辛这样的花花公子,就不用像我和凌风,又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或哪个旅馆的房间里,和哪个漂亮女孩做些男女之间的事。
大学的时光里,你会发现在篮球场上或是网吧里的大多都是新生,而且大多都是同寝室的人共同活动。一年之后,各自有了各自的爱情,于是就变成了各自为战,活动的地点也变成了花前月下、马路商场。这是自然而又必然的规律。
我带着球飞快的突破,像一把尖刀插入对方的禁区,势不可挡。空中闪躲腾挪,打板进筐,连贯而优美。场边了了的看球人都爆发出喝彩声。我做出一个挥拳的动作,以此来显示男人的激情迸发。我仍旧发现自己是个完美主义者,即使在球场上也追求动作的完美,这样的完美,有时会让我错过很多机会。凌风一直说我的球风华而不实,简单实用才能掌控全场,无坚不摧。所以我只能是球场上的表演者,而不是领导者。
凌风也是我大学时的同学,他、我、还有金辛,在四年的大学生涯里建立起兄弟般的情感。彼此之间都有各自的爱好,对爱情有各自的看法。凌风没什么大志向,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能满足;金辛喜欢女人,换女人如同换衣服,典型的不婚一族;而我,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台剧里那种哭的稀里哗啦、叫的歇斯底里的男主角。因为,没有女朋友,我把自己归于“□□丝男”一类。为此金辛说我自甘堕落。凌风嘲笑我,不装会死。在学校里,我是大家公认的校草加学霸,暗恋我,公开表白的女孩子都不少,可我总是装清高,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我知道,我的那个她还没出现。我的爱情,是我心中的样子,不是金辛和凌风或者别人希望成为的样子。
对方的投篮被我盖掉,我触地后又重新弹起,抢到了篮板。又博得场下的一片喝彩。我却在落地的同时不经意的一瞥,看见了一个我心目中的那个女孩,那一瞬间,时间仿佛是静止的,爱情就在这一刻如暮春的桃花,在轻柔的风中飘散,落在我心底。这是初恋的感觉。
在这之前我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在我看来,一见钟情通常是“男女们”为他们名正言顺的尽快互相勾搭而找的借口。而此刻,我也准备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我计上心来。我的队友正快速的前插,我用尽全身的力量扔向前场。力气十足,篮球像一颗炮弹飞过篮球架,急速地朝着一个端着鱼缸的女孩飞去。女孩来不及闪躲,只听一声尖叫,“砰”!鱼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两条金鱼正悲惨的在阳光下舞蹈。
哈、哈、哈,林想哲,你完了。
诶!快看,快看,还是个美女啊!
唉,果然!快看,快看!身材也不错!有d杯吧!
是啊,大一新生吧。比咱们班的那个蒋莉莉漂亮多了。那个谁,你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凌风拍了一下一个队友的脑袋。
凌风从后面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姓林的,你眼睛挺毒啊,隔这么远,你都看得到。你一向不都是由内而外吗,今天这个一看就是由外而内,不适合你,你还是让给兄弟吧。
由外而内有什么不好,说不定人家内外兼修呢。我说。
还内外兼修,见色忘友的家伙。凌风一副不齿的表情。
你没戏,还是成人之美吧!旁边一个哥们对凌风说。
爱情突然来临的时候,和我心中的样子大相径庭。我曾在心中描绘着各种场景。同时看上一个都喜欢的东西,抬头时含情脉脉的对视;同学你东西掉了,蓦然回首时迷人的微笑;图书馆里,因为共同喜好,而彼此心生好感。好多好多,唯独不是今天这样,没有眼神交流,没有心灵感应,没有共同爱好。就如他们所说,只是那美艳的外表,说的再低俗一点,只是胸前的那一坨肉打动了我。
这样的美妞,估计早已是别人的囊中物了,沾着她,小心人家男朋友削你,凌风一脸怨怼加坏笑。
那我就先把他干掉,说着我一个箭步冲上前。
这可真不是你,以后别他妈装什么清高,以后出门也别说你是我兄弟。
女孩怔怔地看着粉碎的鱼缸和悲惨的金鱼,脸上流露出悲伤和愤恨的表情。
对不起!对不起!我假装愧疚地说。
真讨厌!打球也不看着点!一群疯子!女孩缓过神来,一边捡地上挣扎的鱼,一边埋怨我们的鲁莽。
是我刚才用力大了点,跟他们没关系。真是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赶紧从旁边的垃圾桶捡了个塑料袋,颠颠地跑到旁边的池塘里装了点水。还好,金鱼没死。于是,心中窃喜着。
真倒霉!女孩嘟着嘴的样子,十分可爱。
真是不好意思!
女孩小心翼翼的拿着塑料袋,急急忙忙得朝前小跑起来。
哎!美女!留个联系方式,等会我去买个鱼缸赔给你。女孩没搭理我,继续朝前跑。看着她的背影,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深深地陷入了爱情。
从篮球场回去,我立马就跑到外面的鱼店精心挑选了一个鱼缸,又买了几条金鱼。经多方侦查,才找到了她。她叫刘郁青,大一新生。能打听到她消息,金辛是居功至伟的。他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呼风唤雨的人物,学校里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也没有他打听不来的。
当我终于可以近距离的仔细端详这个漂亮的女孩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幸运的。高挑的身材,火辣,当然不用说了,白色体恤加浅蓝色牛仔裤,配一双浅绿色高帮帆布鞋,显得青春十足。长长的马尾,大大地眼睛,像一汪清水,清澈见底。她就是我想要的那个样子。
但金辛却始终不看好我们的爱情,每次都会对说三道四的。他说这个女孩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了的,我眼里看到的一汪清水,在金辛眼里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海水。一谈到不喜欢的女人,他的话就显得粗俗,玩玩还可以,千万别太当真,尤其你还是那么多情的人,别陷进去了拔不出来了。当时的我没把金辛的话当回事,还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因为我已经不可自拔的陷入了。
怦然心动,那种从未有感觉就像阴霾后的一缕阳光,渗进我的每个毛孔。她是我的,我要娶她,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那天真是不好意思,你的鱼还好吧!我不好意思地说。
没事,那天我的态度也不好。她说话的时候,假装轻松自然的样子,但我看得出她对我的好感,不亚于我对她的好感。鱼很好,幸亏你及时找了个塑料袋,是你救了它们。
听着我怎么好像突然从刽子手变成救世主了!我开玩笑说。
哈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这是赔给你的鱼缸,还有我看你那么喜欢金鱼,我就顺便买了几条,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这怎么可以呢?
老师说了,损坏别人的财物要赔偿。
那么听话!你们老师还说什么了?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我们老师还说,遇见美女要主动靠近。
切!你们那是什么老师?
苍老师!
扑哧!她笑出声来。
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啊,她一脸坏笑。
企图!我愣了一下,而后又露出笑容。像你这样的大美女,没有企图才叫不正常呢!
呵、呵!你的嘴巴还挺甜,我妈说会说甜言蜜语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你爸肯定是那个曾经说甜言蜜语的那个人。
呵、呵、呵!又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那你要是不要?我狡猾的笑着。
那好,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了,她爽朗且略带羞涩地说。这是我喜欢的女孩类型,爽朗中带着几分矜持。
认识一下,我叫林想哲!树林的“林”,思想的“想”,哲学的“哲”,计算机系的。
有点像韩国人的名字。我叫刘郁青!
正经八百的中国名,我爷爷希望我将来能成为一个有思想深度的人,跟韩国欧巴没关系,思密达!
听你的意思,对韩国没什么好感。
没好感,现在女孩怎么都那么喜欢韩国欧巴呢,有什么好的,他们不是整的就是化的,哪像我这天然去雕饰的。哈哈。
一点也不谦虚,不过你的确是比韩国欧巴帅。
哎妈呀,听着咋这么顺耳呢。
你看我都夸了你半天了,你也不夸夸我。
是呀,太不懂事了,从哪夸起呢,你看你优点多的我都不知道从哪夸起了。
哈哈,虚伪的男人,我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叫矫揉造作,可是那时的我,沉浸在郁青美丽的幻境中,缺点都被缩小了,优点都被放大了。
好,好的我都没词了。
我一直不是个不太会甜言蜜语的人,但为了追到郁青我把一辈子的好听的话都说完了。
半个月以后,郁青就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始终没有告诉郁青,我们相识时的那个俗不可耐的故事,并不是偶然发生的。球是我故意使出浑身力气扔出去的。我始终觉得缘分是上天恩赐的,但前提是自己要认真把握,否则缘分就会与你擦肩而过。
校园是滋生爱情的地方,恋爱成了大多数人大学学习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尽管大多在毕业的时候都无疾而终,但带给我们甜蜜而快乐的回忆,是这一生都无法忘怀的。
和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我们的爱情甜蜜而顺利。压马路时慌张而又胡乱摸索的第一次牵手;黑暗中,抱紧她颤抖的身体的第一次接吻;我软磨硬泡、连哄带骗的第一次去宾馆开房。这些恋爱应该经历的过程,时间、地点、细节都深深地刻在记忆里。
我们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以至于金辛和凌风没事就拿我们开涮。我们一起去听选修课,一起去跑步,一起压马路,一个月去一次小饭馆吃一顿大餐,一起在每个月月底,数着硬币买小摊上的鸡蛋灌饼。我绞尽脑汁地让我们过的每一天都不一样。幸福像雨露一样渗进我们的每个毛孔,郁青得脸上始终都洋溢着甜美的笑容。周围的同学投来羡慕或嫉妒的目光。现在想来,就如金辛所说,当时的郁青对于我就像一件漂亮衣服,穿在外面会吸引到别人的眼球。而我对于郁青,似乎更多也是因为那漂亮的外表。注定是没有结局的爱情。
郁青的家就在离我们大学的y市50公里外的县级市,郁青的父母当初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把自己的女儿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所学校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但有些专业在全国还是很知名的。郁青的父母在衡量了几所学校的利弊,就硬逼着自己的女儿选择了这所学校。尽管不愿意,但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
与其说郁青的母亲是反对郁青过早谈恋爱的,不如说她的母亲希望她将来能嫁个体面的人。我从与郁青聊天中,慢慢的了解了一些。郁青每个周末基本都要回家报道一次。于是我们的爱情就成了半地下式的。我们用每个月省下的钱在外面租了间地下室。地下室很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而且冬天阴冷的像冰窖,夏天又闷热潮湿的像蒸笼。尽管如此,郁青还是把它装扮得像童话里的乐园。
我们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一次次的在这里贪婪的偷尝着禁果。郁青的一次意外怀孕,让我们知道了禁果在美妙的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困扰,这样的困扰在每一对大学的情侣中都普遍的存在着。我们在惶恐中度过那个黑色的四月,结果她的例假始终没来。我们去了一家很小的,不太正规的医院,大医院我们是不敢去的,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
女人真的在二十五岁前都要经历一次人流,这个逻辑虽然有些混蛋,但好像这样的事情正在我们这个年轻的群体中发生着。郁青也没能例外。郁青是很悲壮的走进手术室的,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将要残忍的杀死我们爱情的结晶的悲伤。尽管她极力的掩饰,但我还是看见了。可那时,我只能用懊悔这样无用的字眼来安慰她。男人在有些时候是极不负责任的,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再不会那样做。
手术结束后,医生叮嘱我要注意多给她补充营养。医生给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头始终没抬起来。在这方面,男人往往被指责成罪魁祸首。小伙子,要做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以后记得戴套子。虚伪的医生,虚伪的话,都戴套子,你们这些医院还怎么存在,无痛人流祸害了多少少女。
从手术室里走出的郁青,好像一下子就憔悴了许多。看着郁青的样子,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强烈的负罪感顿时爬上心头。谢谢您,医生,我道了谢,搀着郁青走出医院。郁青并没有怨我,还不断地安慰我说,没事,又不你是一个人的错,等将来我们结婚,我们会生一对漂亮的龙凤胎。我笑了,那你可得好好表现,表现不好,难进我们家的门,我开玩笑说。给你脸了,嫁不嫁还不一定呢?郁青也挤出一丝笑容。
为了应付她的父母,郁青说要备考就不回家了,还找几个女同学帮她一起编这个谎言。结果那个月,我、金辛、凌风三个人生活费的大部分,都给郁青买了营养品,而我们三个则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闻到方便面的味就感到恶心。金辛和凌风没事就拿这事抱怨,每个月月初都会嚷着叫我请他们搓一顿。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当地,在一家软件公司找到了工作,成为了一名it工程师。而郁青选择了读研。本硕毕业后,郁青在当地一家大的房产公司找到了工作。虽然我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还是选择支持她的选择。大学时死亡的爱情,大多因为面临不同的选择。
结束了我的学生时代,开始了我又一个人生的起点。隔着万水千山,更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思念。金辛却说,这样的爱情会很快的死亡,时间和空间会慢慢拉开你们的距离,正如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距离产生了,美没了。金辛的话不能说是至理名言,但他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性。可那时的我却一笑置之,当他说的是屁话,我坚信我们的爱情能经受时间的考验。这就是陷入爱情中的人,陷入了,就难以理智的思考问题。思念像一粒种子,开始在我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
我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会想起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想着和她相处的每一个细节,想着她阳光般的笑容,会不自觉笑出来。思念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折磨得我体无完肤。我开始理解琼瑶阿姨为什么能写出那么多的,感人至深的生死之恋。我开始拼命的工作。人在忙碌的时候,会忘记痛苦,忘记思念。五年的时间,我参与开发的几个商用软件都取得了很好的口碑,再加上在业务方面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的优异表现让我很快晋升为公司的中层主管,有了不菲的收入,成了其他人眼中羡慕或嫉妒的“有为青年”。
晚上的时候我会做梦,有时会连着一整晚、一整晚的做梦。我时常梦见和郁青牵手走向红地毯。那是我所期望的,我想也是郁青所期望的。我和她视频聊天,告诉她回来就娶她。郁青在视频里,笑得咯咯的。第二天我就跑到珠宝店,买了戒指,想着郁青,我的新娘,我的内心充满了无尽的幸福。
买完戒指,我冲出珠宝店,张开双臂,仰天大喊,我要结婚了,和我爱的人,祝福我们吧。金辛推我一把说,你有病吧,赶紧离我远点,别让人看见我跟个疯子在一起!路人也对我投来祝福或异样的目光。
我看你真是病的不轻,结婚还不知道哪年以后的事,什么都没定,你就敢花那么多钱买这么个破铁环,你是有钱烧得慌?还是脑子叫驴踢了?
你管我呢,像你这样的不懂爱情的种马,是不会明白的。
种马总比你个骡子强,憋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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