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春风和蔼,杨柳依依,热闹的扬州城,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夕阳的余辉下,丽水湖像是一面平滑的镜子,闪烁着粼粼的波光,出游的士子佳人三三两两的结伴在一起,相互传递秋波,品评风月,青葱翠柳,春风画舫,好一幅才子佳人的丹青水墨。
唐歌看着丽水湖上窜梭来往的游船画舫,画舫里不时有谁家的小姐探出头来对着岸上的才子指指点点,似乎在挑选意中人。
岸上才子们顿时整了整衣衫,折扇轻摇,一副高深的模样,引来无数小姐关注,秋波叠浪,莺歌燕鸣,好不热闹。唐歌不屑的摇了摇头:“我靠,这也叫泡妞?”
唐歌顿时有些失望,这古代的女子也太容易骗到手了,摇摇扇子就能送一片秋波,要是他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岂不是引来无数狂蜂浪蝶,以身相许,投怀送抱?唐歌对自己的模样还是十分自信的。
唐歌低头打量着那明镜一般的湖水里自己的倒影,剑眉星目,鼻梁悬鹰,加上那发型师加工过的齐肩短发,风骚至极,若是再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折扇一摇,卖弄几句小诗,活脱脱的就是潘安宋玉,简直不给这些所谓的才子活路了,他一个名牌艺校毕业的校草,也不是白给的。
唐歌叹了一声,无奈的摇了摇头,看看这一身穷酸打扮,打着补丁的布衣,露着脚趾头的布鞋,泡妹子恐怕是不行了,太不是时候,太没有面子了。
且不说他现在无家可归,就连着一身打着补丁的布衣,也是救了他的老两口给的。一想到自己的遭遇,唐歌顿时就不开心了。奶奶的,贼老天还真会玩,穿越这种事都能落到他的头上。
想想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唐歌也接受了这个不可置信的事实。
看看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回到了十八岁,刚刚迈进大学门槛的那会儿,稚气未脱,可能是穿越时空的时候时空错乱导致的,连年龄都开始逆生长了,现在这样子,仿佛也就十七八岁的时候。
自己可算是平行时空的最好佐证了,要是能回去,肯定是国家超级保护动物,身价在滚滚之上的活标本。唐歌傻笑了一声,人生赤果果的来,赤果果的去,可他倒好,赤果果的来,然后又赤果果的来……
三天以前,唐歌还在飞机上,准备去参加一场音乐比赛,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只是打了个瞌睡的时间,飞机就炸了,尼玛炸了!等他回过神来,就剩下一条松垮垮的三角裤衩,和陪伴了他十年的木吉他,这吉他可是他的宝贝,是他那死鬼老爹留给他唯一的遗产,买的时候花了不少毛爷爷呢,这也是父子俩除了血缘关系之外唯一的牵挂了。
要不是打更的王老汉把他从丽水湖里捞了上来,他恐怕都要冻死了,唐歌心头有些温暖,这世上他已经没有牵挂了,来了就来了。
打更的老两口,这三天给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十分感动,他没有母亲,没享受过完整的家庭温暖,当那老两口把家里唯一一只老母鸡宰了炖汤的时候,唐歌眼泪就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唐歌发誓要报答那老俩口,可惜啊,这家一样的温暖还没来得及捂热乎,老俩口就收拾细软进京了,人家儿子十年寒窗,中了进士,当了官,老两口被接到京师享清福去了!唐歌看着空荡荡的茅屋,老泪纵横,我的饭票,尼玛,说好的衔草结环以报呢,你还我的赤子之心……
唐歌不是忘本的人,老两口走的时候他的留了地址,本来想要他一起进京,在儿子手底下某个差事,可是唐歌却拒绝了,扬州这地方还没混明白呢,进京恐怕会更加步履维艰了,那毕竟是天子脚下,到处都是官宦,官是什么,那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饿鬼。
唐歌给王老汉老俩口磕了三个响头,拜别了二老,两位老人家儿子有出息,能过上好日子享清福,唐歌也替他们高兴。
摸了摸背后的木吉他,唐歌仿佛找到了依靠,比赛没了,生活没了,可还有他,陪伴了十年的老伙计,能通过艺考,被名校破格录取,老伙计是功不可没。
唐歌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仿佛还是十年前父亲把这贵重的宝贝给他的时候,幸福满足。他本就是个欢乐的人,所谓艺术走心,心中不通达,也无法演奏出真正的音乐。唐歌不但是个音乐天才,精通各种乐器,同时也是个乐观向上的人。
“嘿嘿,老伙计,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咱爷们俩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一个艺术神器,还玩不过一群百年千年古董?”这退伍落后的世界,任他一个现代人嚣张驰骋。
在这样一个落后的世界里,能做的事儿太多了,搞个小发明,开个琴行,教几个徒弟,赚点小钱,赢娶白富美,出任ceo,再纳个十房八房小妾,想想都觉得有点小激动呢o(n_n)o~~!
“呵呵,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盛唐,我唐歌来了!”唐歌忍不住嚣张的笑了起来,他不嚣张,谁嚣张!这一声张狂的大笑,顿时引来无数人观望。
乍听他那豪言壮语,都忍不住赞叹一声好儿郎,好志气,赞叹一声,这人好轻狂。
不少衣着华丽的姑娘小姐,目光都落到了唐歌的身上,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好儿郎,有此等志气。
一看之下,虽然这人衣着寒酸,可模样颇为俊俏,与那些才子相比,就差了身儿衣裳,可那笔直的腰杆,精健的身子骨,还有俊俏的模样,委实招人喜欢,尤其是那发型,好独特哦!怕是个不错的如意郎君,一时间大姑娘小媳妇的都脸红通通的偷偷盯着他看,看的唐歌都有些受不住了,要是没人看着,指不定他早被这些狼一般的女人给逆推了。
唐歌心里偷着乐,当初在艺校的时候,不知道多少美女对他投怀送抱呢,眼下这点,小菜一碟。
可那些书生才子却不高兴了,原本没人那些姑娘小姐的,目光都在这些书生才子身上,可这人一嗓子顿时坏了他们的好事儿,没准到手的姻缘都没了!
再看他那穷酸的模样,脏兮兮的,衣服打着补丁,鞋子还露着脚趾头,尤其是那不伦不类的头发,他奶奶的,竟然还有点好看,书生才子们顿时不乐意了,嫉妒之情油然而生,反而认定他是个穷酸乞丐,在这种巨大的落差下找回了面子和自信,顿时摇着扇子,又变的趾高气扬起来。
“切,一个穷酸乞丐,也配激扬文字,当真是有辱斯文!”
“哪里来的乞丐,黄兄,离他远些,可别染了穷酸气……”
“远些,远些,寒酸之人,辱没斯文……”
“土包子……”
一时间所谓的才子书生,妒火中烧,丑态百出。
“我太阳……”
唐歌心里狠狠地吐了一口,这特么也叫才子,豺狼还差不多,一个个狗眼看人低,指着这帮家伙入朝为官,治理天下,还不都治到狗肚子里去了!
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北方战乱吃紧,突厥犯边,吐蕃异动,这帮衣冠楚楚的豺狼,竟然有闲心风花雪月和我一个乞丐争风吃醋,没救了,唐歌愤青了。
唐歌冷笑一声,不被人嫉妒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何况,落井下石是人类的优良传统,他的打扮也确实像个过街老鼠,不过唐歌很快就乐了,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跟一帮榆木疙瘩叫什么劲儿啊,小爷当年泡妞的时候,这帮傻缺还在阎王爷那儿盼着往娘胎里钻呢。
唐歌笑的灿烂,挑衅似的对着那些偷看他的姑娘小姐抛了个媚眼,顿时一帮子大姑娘小媳妇红着脸走开了,还不时的回头偷瞄几眼,晚上做梦,指不定是个好念想,惊起一池春水。
一帮才子书生顿时冷哼着离开,不想和这穷酸乞丐站在一块,窝心的很。
唐歌摇了摇头,这帮人,斯文败类谈不上,可也都不是什么可造之材,以貌取人,目光短浅。
唐歌一时意兴阑珊,夕阳渐渐落下了,丽水湖上,不少花船亮起了烛火,断断续续的琴声和赔笑的声音传来,这这秦淮河自古就是风月场,风花雪月的无双艳名传唱至今。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唐歌缓缓吟道,一个不同的时空,有着不同的人,这三天来他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多了解,和他熟知的唐朝不一样,这里虽然也是大唐国,可却并非中国历史的唐朝国家,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历史就出现了分叉,现在是赵姓皇帝统一了天下,立国号为唐,已经是三代江山了,错乱的时空里,总不会蹦出个杜牧说小爷抄袭吧,阿西吧你,从我嘴里出来的,就是我的,唐歌无耻的想着,有本事你咬我呀。
他心里其实很不爽,对那些所谓的才子书生微微有些失望,我呆的地方,怎么能允许茹毛饮血的鞑子瞎蹦跶,你们倒好,只顾着风花雪月,读书泡妞,卖弄风骚了。
唐歌百无聊赖,解下背着的吉他,准备高歌一曲,装装比,败败火,保不齐骗个小闺女一见钟情,投怀送抱,带着丰厚的嫁妆,哭着喊着要嫁给他呢,岂不是美哉。
这个时代不可能有吉他这种神器,而吉他这种宝贝,可是泡妞神器。
“好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公子不但好志气,更有好才学!”
琴匣子还没打开,拉锁拉到一半,唐歌就被这声音吸引了过去,一时间看的有些呆了,乖乖,好漂亮的女人,不仅这声音柔媚入骨,这模样也是祸国殃民,水绿衣裳,胸脯高耸,垂鬟分肖髻,皮肤白嫩,双眸灵动,琼鼻玉脂点绛唇,聘聘婷婷,如风中百合,真真是个国色天香的美娇娘。
唐歌心里暗赞,没打过农药的土地,就是出好种!不禁多看了几眼,真是赏心悦目,总算是明白老祖宗为什么说倾国之姿,秀色可餐了,比起现代那些化妆品和美颜软件包装出来的,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天然行货,看一辈子都不闲枯燥!
“公子?”
那绝色女子看他呆呆的看着自己,不禁有些羞赧,似是嗔怪的皱了皱眉,生气也是那般好看。
“姐姐,这乞丐好生无礼,我们走,不理他。”
这绝色的姑娘没说什么,不过身后的丫鬟却不干了,总觉得这穷酸乞丐不怀好意,怕姐姐吃了亏,拉着她要走。
唐歌看的好笑,不禁摇了摇头,难道我就这么像个乞丐?唐歌重新背好了吉他,歉意的笑了笑,刚才确实是自己走神,也难怪,男人看到漂亮的女人,都会色与魂受,魂飞天外,飞升那么几秒。
“清荷,不得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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