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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个性青年


一夜无话。≧

        第二天凌晨七点多钟,火车抵达了千年古城西安!

        这一夜,陈庆东和刘兆林几乎都没有合眼,而跟那一伙农民工在一块打了半宿牌的沈,却跟他们挤在一起睡了个后半夜。

        下了火车以后,沈还感叹的说道:“今天跟这些民工兄弟们挤在一起打牌、睡觉,真是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当兵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每次回家,就这么多人挤在一块,打牌、喝酒、吹牛逼,睡觉!那种感觉,真是怀念啊!”

        陈庆东没有当过兵,不过他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每次寒暑假坐火车,都是跟很多同学们挤在一起,也同样是打牌、喝啤酒、谈天说地,回想一下,也是非常幸福的时光!

        所以听了沈的话,陈庆东不禁莞尔。

        陈庆东从小就很喜欢历史知识,大学又是读的中文系,所以他一直对鼎鼎大名的十三朝古都西安非常喜欢和崇敬,上大学时候,他曾经在一个五一假期跟几个同学一块来过一趟西安,也去了包括大雁塔、秦始皇陵兵马俑、大明宫遗址、未央宫遗址等一些著名的景点,同时他也深深感受到了西安的厚重!

        只不过,上一次来西安的时候,他时间有限,阅历也有限,对很多历史遗迹的感触并不算是太深刻,所以再次踏上西安这片土地的时候,他心想,如果这次的兰州之行能够顺利完成任务的话,在回程的时候,一定在西安再待上个一两天,好好感受感受那些曾经去过的历史名迹。

        另外,他的妹妹陈媛也在西安读书,由于各种原因,他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妹妹了,他想着在回程的时候,一定要见妹妹一面。

        由于急着去兰州,所以他们在西安就没有停留,直接到窗口买了最早的一班去兰州的车票之后,现距离开车时间已经只有半个多小时了,所以他们连饭都没吃,就进了候车室。

        直到上了开往兰州的火车以后,他们才每人在车厢里吃了一碗泡面,喝了几罐啤酒,而刘兆林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一碗泡面只是随便扒了两口就扔那儿了,啤酒倒是喝了好几罐。

        他们坐的还是一辆绿皮车,一路上走走停停,期间好几次停车让路,又用了将近十个小时才终于到达了兰州。

        开始的时候,陈庆东还有心情透过车窗看一看中国西北的粗狂地貌和秀丽风景,但是他毕竟一夜未睡,车厢里又挤得厉害,虽然有个座位,但几乎连腿都伸不开,真是遭够了罪,十分疲惫之下,陈庆东也模模糊糊的睡了一阵。

        到了兰州火车站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下午六点钟,而且天气不太好,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非常暗淡。

        走下火车以后,陈庆东感觉身体都快散了架!

        今天是不可能做成什么事了,他们便打了个出租车来到了西固区,找了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宾馆住了下来。因为西固区跟永登县毗邻,而刘兆林说的那个国营的新林养殖场就在永登县境内的南部,距离西固区不远。

        他们没有直接住在永登县,而是选择了西固区,是因为沈说他有一个当时同在一个排的战友如今就在西固区搞工程,据说混的还不错,如果在这里遇到什么事,他那个战友应该可以照应照应。

        只不过,沈近两三年已经跟那个战友没有联系了,该怎么找到他,还需要费一点功夫。

        三个人已经一整天都没有好好休息,也没有好好吃饭了,安顿好住宿的地方之后,简单的冲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三个人便来到宾馆外面,随便找了一个卖兰州拉面的小饭馆,要了三大碗拉面,又要了几斤牛肉、烤羊肉等硬菜,热热乎乎的吃了一顿!

        然后,他们让刘兆林先回酒店休息一下,陈庆东和沈则去找沈的那个叫做曹九清的战友,提前跟他搭上关系,以备不时之需。另外,他们还希望能从曹九清这儿了解一些关于新林养殖场的情况。

        毕竟,兰州就这么大,曹九清又是做生意的,虽然做的或许不是同一行,但是他对新林养殖场有所了解,或者是通过他的朋友对新林养殖场有所了解,甚至还有熟人在新林养殖场上班,都是非常有可能的。

        在明天正式去新林养殖场谈生意之前,对于新林养殖场的情况,自然是知道的越多越好!

        把刘兆林送回宾馆以后,陈庆东和沈在宾馆门口抽着烟等出租车。

        不知道是今天天气不好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们住的地方有点偏僻,还是一位兰州的出租车太少,他们在酒店门口等了七八分钟都没有见一辆出租车过来。

        在等车的间隙,陈庆东问道:“哥,在火车上你说你这个战友不太好找,而且你在兰州的那些战友也可能找不到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笑道:“当时守着刘兆林,看他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怕吓着他,就没多提这事。其实吧,是这么回事。我跟曹九清是一批进的部队,我们俩还是一个排的。曹九清进部队的时候很年轻,可能也就刚过了十六岁吧,长得又瘦又小,跟个豆芽菜似的,不过长相倒是眉清目秀的,很能迷惑女孩子的那种。”

        “曹九清这小子虽然长得瘦弱,但是性格挺嚣张,而且绝不服输!当时我们部队有个不好的风气,那就是老兵喜欢欺负新兵,经常让新兵给洗衣服、叠被子,从家里带来的好吃的,还得孝敬他们。这还不算,有时候他们还打人。其实也没有设么原因,就是打新兵玩,新兵差不多都挨过打,我也挨过好几回打。”

        “当时我看大家都挨打,以为这是部队里的规定呢,所以也就没怎么当回事,挨了就挨了,我皮糙肉厚不在乎!我还想着等我熬够一年,到明年我也成了老兵,也就可以打新兵了!”

        “不过,曹九清这小子可不愿意白挨打,每一次老兵打他,他都还手。不过,他长得实在太瘦了,又没人帮他,老兵人又多,所以每次他还手都得被人很揍一顿!那些老兵打人也很有经验,只打身上不打脸,曹九清身上就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不过这小子有种的很,挨了打,绝对不向我们排长告状,而是自己想办法找场子。”

        “有一天晚上,我在洗漱间洗头的时候,又碰到了几个口碑很差的老兵打人,被打的正是曹九清。我因为经常挨揍从不还手,所以时间长了他们也就不打我了。我当时还不知道他们打得是曹九清,看到打人,就凑热闹的围了过去,然后看到了缩在墙角,抱住头,被几个老兵狠踩的曹九清!”

        “平常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从来不多管闲事的,那天也不知道是了什么神经,突然看不下去了,就冲上去推开了那几个老兵,还让他们别打了。结果,我也被狠揍了一顿。”

        “不过,因为陪着曹九清挨了这顿打,平时从来不怎么跟别人说话的曹九清倒是把我当成了朋友,请我喝他凑藏起来的啤酒,还给我聊了他当兵的原因。庆东,你要是听了他当兵的原因,肯定得骂这小子是人渣。”

        说到这儿,沈不由得笑了起来。

        听了沈的这些话,陈庆东已经对这个性格鲜明的曹九清很有兴趣,便笑着说道:“是吗?哥你说说看。”

        沈把烟蒂准确的扔进了下水沟里,然后说道:“这小子告诉我,他在学校里泡了个莎莎,‘莎莎’在兰州话里就是美女的意思,两个人很快就好上了。然后这两个贼大胆的小孩子还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啥都干了。结果,这小子还把人家女孩子给搞怀孕了。不过,这小子不是那种一出了事就逃避责任的软蛋,他把人家女孩子搞怀孕之后,谁都给没给谁,直接从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带着人家女孩子私奔了。”

        陈庆东也笑了起来:“十六岁就敢干这事,真牛!”

        “是啊!”沈也感叹的说道,“不过他们小两口私奔出去没几天就被家里大人逮住了。曹九清的爸爸气的够呛,让那个女孩子打了胎,又赔了她们家一大笔钱,然后一气之下,就把曹九清送到部队来了。”

        “原来是这样!”陈庆东说道,“我觉得曹九清还行,挺能负责任的,最后女孩子打了胎,他进了部队,也不是他能控制的,毕竟还是个孩子啊。还行,不算是人渣。”

        沈笑道:“我当时听他说了这事之后,把他骂了好一顿呢!这个臭小子,十六岁就差点当爹了,我十六岁的时候,还撒尿和泥,啥都不懂呢!”

        陈亲东笑道:“哥,你这是嫉妒人家吧?”

        “草,要说嫉妒,还真他妈的有点嫉妒!”沈直言不讳的说道。

        陈庆东呵呵笑道:“哥,后来又怎么样了?他在部队挨了老兵这么多打,最后扳回这一局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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